红谷滩区
红谷滩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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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辖区 | |
国家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隶属行政区 | 江西省南昌市 |
区划类别 | 市辖区 |
区划代码 | 360113 |
建置时间 | 2002年成立红谷滩新区,2019年升格为红谷滩区 |
政府驻地 | 沙井街道绿茵路669号 |
经纬度 | 28°41′N 115°50′E |
总面积 | 175 平方千米 |
总人口 | 40萬 |
时区 | UTC+8(北京时间) |
邮政编码 | 330038 |
电话区号 | +86 (0)0791 |
历史
1998年,南昌市启动了“一江两岸”道路防洪系列工程,采用抽沙造地的方法,将红谷滩4400亩低洼地改造成红谷滩中心起步区。2001年7月11日,红谷滩中心区开发建设正式动工。11月8日,行政中心、会展中心、接待中心建筑封顶。12月28日,南昌市委员会、市人民代表大会、市政府、市政治协商会议、纪律检查委员会等部分党政机关迁入红谷滩办公。2002年4月9日,南昌市委员会、市政府批复成立红谷滩新区管委会,为南昌市委员会、市政府的派出机构。5月15日,红谷滩新区管委会挂牌运行[2][3]。
2006年3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同意南昌市人民政府驻地由民德路迁移至红谷滩新区新府路。[4]
2007年8月,南昌市将新建县生米镇的4个建制行政村(安丰村委会、富乡村委会、斗门村委会、渔业村委会)划归红谷滩新区管辖[5]。9月,南昌市将新建县生米镇3个自然村(中堡村委会下堡徐家自然村、东城村委会望石岗李家自然村、源头肖家自然村)划归红谷滩新区管辖[6]。2009年,江西省编办批准红谷滩新区为副厅级建制[3]。2012年,新建县生米镇划归红谷滩新区管辖[7]。
2019年12月13日,根据《关于同意江西省调整南昌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国函〔2019〕10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同意设立南昌市红谷滩区,将南昌市东湖区沙井街道、卫东街道和新建区生米镇划归红谷滩区管辖,以东湖区沙井街道、卫东街道和新建区生米镇的行政区域为红谷滩区的行政区域,红谷滩区人民政府驻沙井街道绿茵路669号。[8]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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