缙云氏
参考文献
- 唐孙逖《送杨法曹按括州》:“东海天台山,南方缙云国”。 余绍宋主编《民国浙江通志稿》: 古代所传,夏禹之前,浙江盖有二国,一为缙云氏,在今缙云县,《志》所谓黄帝之臣夏官受封于此是也;一为防风氏,在今武康县(德清),《鲁语》所谓汪芒氏之君,世守封要之山者也。 梁虞荔《鼎录》:“金华山,黄帝作一鼎,高一丈三尺,大如石瓮,象龙腾云,百神螭兽满其中,曰:真金作鼎,百神率服。’” 刘峻《东阳金华山栖志》:“神居奥宅,是以帝鸿游斯此铸鼎,雨师寄此乘烟,故涧勒赤松之名,山贻缙云之号” 金华郡,即婺州,南朝陈时称缙州。永康市,原称永康县,三国吳大帝赤乌八年,分乌伤县(今义乌市)南界上浦乡地设永康县。 《新唐书·地理志》云:婺州永康县“本缙云。” 《左传》:“投渚四裔,以御魑魅”。有不才子,贪于饮食,冒于贷贿;侵欲崇侈,不可盈厌;聚敛积实,不知纪极,不分孤寡,不恤穷匮,天下之民以比三凶,谓之饕餮。”。汉马融曰:“缙云,国名,缙云氏之后为诸侯,号饕餮。”
- 《正义》按黄帝有熊国君,乃少典国君之次子,号曰有熊氏,又曰缙云氏,又曰帝鸿氏,亦曰帝轩氏。……今括州缙云县,盖其所封也”。 汉郭子横《汉武洞冥记》,晋崔豹《古今注》,南朝谢灵运《山居赋》、王微《黄连赞》,刘澄之《宋永初山川古今记》、刘竣《东阳金华山栖志》、北魏《元爽墓志铭》、高允《鹿苑赋》都如此断为黄帝别名。
- 《戰國策·魏策》云:「昔者三苗之居,左彭蠡之波,右洞庭之水,文山在其南,衡山在其北。」
- 《史記·五帝本紀第一》孔安國注“三苗”云:「縉雲氏之後為諸侯,號饕餮也。」
- 《史記·淮南衡山列傳第五十八》正義注「堯舜放逐骨肉」云:「帝系雲堯,黃帝之後;舜,顓頊之後。四凶之內,有承黃帝、顓頊者,而堯舜竄之,故放逐骨肉耳。四凶者,共工、三苗、伯鯀及驩兜,皆堯舜之同姓,故云骨肉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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