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約翰救傷隊少青團

香港聖約翰救傷隊少青團英語:),為香港聖約翰救傷隊的青少年分支,其成立目的是訓練十二至十八歲的青少年學習基本的急救技能及家居護理常識。少青團更特別著重於培養隊員個人崇高的品格,合群的精神,藉此發展隊員健全的身心,並鼓勵隊員善用課餘時間,培養他們學習社交及實用的技能,如道路及家居安全、社區關懷等,隨時準備服務社會。

香港聖約翰救傷隊少青團
類型香港制服團體
總部香港總部:香港麥當勞道2號聖約翰大樓
九龍總部:九龍窩打老道104號
地點
指揮官
高級助理總監 范強醫生

此外,少青團更能為成人救傷隊培植接班人員。目前所有少青團支隊,第一公開混合見習支隊除外,皆附設於新界、港島各區之中學內。

少青團的活動可謂包羅萬有。隊員除可參加領袖訓練課程外,還可參加不同的技能課程,如防火獨木舟露營拯溺攀山、地圖閱讀及烹飪課程等。

少青團隊員亦會因應外間機構的需求,協助慈善團體賣旗籌款及舉辦各項社區活動。少青團隊員透過定期參與公益性服務,如老人提供健康檢查服務、醫院探訪、殘疾人士服務計劃及兒童聯歡會等,培養隊員服務社會的精神。

此外,少青團隊員更可跟隨成人救傷隊隊員於假日在海灘、足球場及在校內運動會當值。

另外,少青團每年均舉辦大型週年活動,如入隊宣誓儀式,結業閱操、週年急救學/家居護理學比賽及週年檢閱。

少青團的成立

少青團的前身為見習隊,而見習隊的成立年份:1948年 於2007年4月3日所發出之第二十六期行政通告(Administrative Circular No.26),港島總區、九龍及新界總區的見習隊分區合併成為一個總區,並正名為「少青團」。香港聖約翰救傷隊少青團(Cadet Command)於2007年5月1日正式成立。同年四月廿四日發出之第二十七期行政通告亦確立了主要長官之崗位。

為應付少青團日漸繁重的事務,於二零一四年起將少青團總區分為「港島及九龍總區」和「新界總區」。

升級及委任

由於支隊內的各項工作十分煩重,支隊負責長官有需要將部份工作交付於個別之隊員,這便是委任支隊秘書及支隊倉庫員的目的。支隊負責長官會因應個別隊員的能力及興趣挑選適合人選作訓練及委任。晉升士官則須按照既定之準則而行。一般情況下,支隊負責長官會視乎個別隊員之各方面包括知識、技能、素質、工作能力、服務經驗而提名其參加訓練課程,修畢指定之課程後加上該隊員已合乎晉升條件者將獲升任為士官。

支隊秘書及支隊倉庫員

支隊秘書(Divisional Secretary)必須考獲文書技能課程證書,方能被負責長官推薦,及由總監委任。支隊倉庫員(Divisional Store-Keeper)則由支隊長官推薦,分區總監督委任。

士官

士官(Non-Commissioned Officer N.C.O.)包括組長(Sergeant,俗稱「三柴」)及班長(Corporal,俗稱「兩柴」), 並須按陞級指引達到基本要求, 便可晉升為組長或委任為班長。

- 班長 Corporal (CPL)

A. 由其直屬之長官提出委任推薦

B. 持有一年有效的年資

- 組長 Sergeant (SGT)

A. 由其直屬之長官提出陞級推薦

B. 已任為班長

C. 持有兩年有效的年資 或 100小時的會議/訓練/當值/活動時數

D. 持有由本機構發出之有效急救學證書

E. 完成組長陞級訓練

見習隊領袖

見習隊領袖(Cadet Leader)是少青團內的一個特殊委任職位。目標是給予一些有特別領導潛質的隊員持續學習及發展機會,使他們成為少青團的接班人。原則上,所有少青團隊員(包括士官)均只能在少青團內服務至十八歲,其後必須轉調成人隊或請辭。見習隊領袖的年齡不得超逾21歲。見習隊領袖由支隊主管提名,經聯隊主管推薦予分區主管批准,可修讀長官訓練課程。考試及面試合格,服務令人滿意,年屆21歲時,可獲晉升為見習救護主任。少青團有一套既定之準則去挑選委任合資格的少青團隊員。2012年4月1日開始推行.見習隊領袖階級比見習長官及少青團成人隊員及為低。

少青團成人隊員

少青團成人隊員(Cadet Adult Member)的調動將由各分區主管負責安排,服務期可至聖約翰救傷隊規定的退休年齡。在任期間如修讀學士學位,可申請成為見習長官。 若符合總部總區訓練及招募分區既定之長官訓練課程報讀資格,需經負責長官及聯隊主管推薦,並得到分區主管批准,方能報讀長官訓練課程。考試及面試合格後,可晉升為見習救護主任。少青團成人隊員階級比見習長官為低,少青團成人隊員階級比見習隊領袖為高。

見習長官

見習長官(Officer Cadet)是2011年11月16日總監評議會議決通過,批准少青團推行見習長官計劃(Officer Cadet Scheme),於2012年4月1日開始推行。初獲委任的見習長官的調動將由各分區主管負責安排。見習長官的任期最長不超過10年。之後須離任或可申請轉任少青團或各總區成人隊員。見習長官階級比見習救護主任為低。

少青團隊員制服

聖約翰救傷隊是一個歷史悠久的制服團體,制服的式樣多年來經歷不少的修訂和更新。雖然是同一個團體,但各國的制服式樣均有所不同。現時少青團的制服式樣主要是沿用前英國的顏色和設計,經已有數十年的歷史。香港主權移交後雖已重新撰寫隊例(General Regulations)及制服守則(Dress Regulations),但原則上沒有太大的修訂。以下內容是節錄轉載和翻譯自總部於一九九八年十一月發出之制服守則,內容一概以原英文版本為準。

一般守則

穿著一個團體的制服時,首要觀念是要尊重本身代表著的團體,而並非個人,所以必須要行為檢點和遵從各項既定之守則。

  1. 只有按隊規達到基本要求者方可穿著聖約翰救傷隊之制服。
  2. 夏季制服一般在每年四月至十月穿著,冬季制服則由十一月至翌年三月,正式生效日期會刊載於總監訓令內。
  3. 制服必須穿戴整齊及正確,所有衣物必須熨貼平伏,金屬品及皮革品必須磨亮。
  4. 任何情況下均不能只穿著部份制服或與其他服飾混合穿著。
  5. 在乘搭公共交通工具,在街上或在戶外當值時,必須戴上帽子。在室內當值時,當值之高級長官會指示是否需要戴帽。
  6. 穿著制服時只能佩帶制服守則內有提及之附加用品。穿著制服時不能佩帶任何首飾,例如項鍊、手鐲、耳環、戒指等。
  7. 頭髮必須梳理整齊及不能下垂過肩。蓄長髮的護士隊員須用簡單黑色頭繩紥成辮子或髮髻。
  8. 指甲須剪短和清潔,並且不能塗上指甲油。
  9. 指定的布章及獎章、勳章等必須正確及整齊地穿扣在制服上。
  10. 總部發出「當值指示」時會清楚列出穿著制服之指引,當值隊員必須遵行。
  11. 穿著制服時嚴禁飲酒,吸煙和喧嘩。

少青團隊員獎項

技能訓練課程(Proficiency Course)及最高榮譽獎(Grand Achievement Award)

香港聖約翰救傷隊少青團給予十二至十八歲的青少年人急救及其他各類型的訓練,並透過在本地的公開社會服務使他們能得到實習及貢獻社群的機會。除了提供基本急救學、家居護理及步操訓練外,少青團還舉辦多元化的技能訓練課程,讓隊員在課餘的時候能吸取多方面的知識,使他們得到更全面的身心發展。 透過個人及群體教育,團隊培訓和溝通技巧,與及領袖訓練和個人發展,聖約翰救傷隊努力使志願隊員維持其高水平的服務。這些不同的技巧不單使少青團隊員能在機構內盡展所長,亦使他們更有自信、能力和經驗去承擔機構以外的其他責任。

少青團隊員可通過香港聖約翰救傷隊少青團考取所需之科目,但同時亦可從外間的機構,例如香港青年獎勵計劃,考取所需之科目。要獲取此最高榮譽獎獎章,少青團隊員必須以高水平完成十二個技能訓練課程。 少青團辦事處會按需要不時開辦各不同類型的技能訓練課程,有興趣報讀者只須依指示經支隊負責長官報名,唯須特別留意自2006年6月1日起實行之黑名單處分制度。

特別服務盾的目的

聖約翰救傷隊的最重要宗旨是提供志願社會服務。我們該使少青團隊員明白到每位公民都應該服務社會,以報答社會給予我們成長的機會。特別服務盾只該用作協助隊員了解服務精神的重要性。每位長官應盡量使隊員明白服務社會的真諦,而避免使他們純為獲獎而努力工作。

特別服務盾之類別

特別服務盾是用作獎勵少青團隊員作出義務(無報酬)服務之用。特別服務盾的最低服務時數是二百小時,同時該年年資亦必須有效,達到既定時數後當即呈遞。特別服務盾分三級:

  • 藍圈(二百小時)
  • 銀圈(五百小時)
  • 金圈(一千小時)

為平衡少青團隊員的發展需要,每年最多只會計算二百五十小時。服務滿一千小時獲頒授之金圈特別服務盾可按制服守則終生佩帶在聖約翰制服上。

特別服務盾的服務類別

  • 在所屬學校內提供的服務:此類別的服務時數不能多逾總時數的四份之一
  • 由支隊或總部組織之服務
  • 維持秩序工作
  • 協助慈善機構賣旗籌款
  • 其他類別服務,例如協助老弱人士、在圖書館作義務工作、在救護車站內作義務工作、協助成人隊員在危難、緊急或急救當值服務或其他由少青團助理總監指派之工作等

「自動體外心臟去纖維性顫動法」課程章(Automated External Defibrillation Badge: AED)

原則上這並非是獎章,而是自動體外心臟去纖維性顫動器(去顫器)操作員証書。此課程只供年滿十六歲及持有效成人急救課程証書人士報讀。課程會介紹心臟去纖法原理及操作心臟去纖器的實習。持有此證書之隊員方可操作去顫器。

少青團最佳隊員獎(Cadet of the Year)

獎項設立的目標是要表揚努力以赴、積極進取的隊員。每年三個少青團分區會各自選出一位分區最佳隊員,而三位分區最佳隊員再經一輪面試與測試,勝出者便是該年度「少青團最佳隊員」。此比賽是不分性別、不分階級,每位少青團長官或支隊負責老師均可提名他們心目中之最佳人選。[1]

参考文献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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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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