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云腾

胡云腾1955年9月),男,安徽霍邱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二级大法官,曾任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第二巡回法庭庭长。

生平

1983年7月,毕业于安徽师范大学政教系。1986年7月,毕业于西南政法学院刑法专业,同年任教于安徽大学法学院。1990年12月至1994年3月,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攻读刑法专业博士学位。1994年3月至2002年6月,在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工作,历任历任该所副研究员、刑法研究室副主任、政治学研究所所长助理,于2000年12月升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副局级)。2002年6月,调任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2004年11月起,任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所长。期间,2003年9月至2004年9月挂任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2009年8月,出任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2010年12月,任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研究室主任。2014年4月,出任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2014年4月24日,升任国家二级大法官[1]。同年底,任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分党组书记、庭长。2018年8月,卸任最高法第二巡回法庭庭长职务。同年10月,卸任最高法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职务。[2] 2019年10月,被免去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3]

知名案件

胡云腾在任第二巡回法庭庭长期间,曾担任聂树斌再审案审判长[4]

参考文献

  1. . 最高法网站. 2014-04-30.
  2. . 中国经济网. 2018-10-26.
  3. . 中国人大网. 2019-10-26.
  4. . 央视网. 2017-03-12.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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