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林寺

花林寺位於四川省綿陽市鹽亭縣富驿镇火星村,原名兜率寺,始建于唐代,现存大殿建于元朝至大四年(1311年)。花林寺虽然建筑经历了明清多次修缮,但建筑主体仍为元代原构,是中国南方仅存的约20余座宋元木构建筑建筑之一。

花林寺大殿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
所在四川省绵阳市盐亭县
分类古建筑
时代
编号8-0422-3-225
登录2019年

花林寺于2012年7月16日公佈為第八批四川省文物保護單位[1]。2019年10月16日入选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

花林寺坐北朝南,四合院佈局。現存大雄殿建築面積180平方公尺,素台基高2.35公尺,垂帶式踏道8級,正殿面闊三間,明間寬7.4公尺,左右次間各寬2.2公尺,進深12公尺,通高8.2公尺。懸山式頂,抬粱式梁架,簷下存五鋪斗拱八朵。梁上書有“大明萬曆”等字跡。單簷懸山式頂上覆小青瓦。花林寺為進一步研究明代中晚期區域性建築的分佈、地方特點和建築歷史提供了實物資料。1986年,鹽亭縣人民政府公佈為縣級文物保護單位[3]

註釋

  1. 「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公布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名單的通知」,川府函[2012]149號,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省政府核定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共計484處),現予公布。各地、各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等相關法律法規,按照「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工作方針,正確處理文物保護與合理利用的關係,切實做好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管理工作。四川省人民政府,2012年7月16日
  2. . 中国政府网. 2019-10-16 [2019-10-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0-16).
  3. "「關於印發《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簡介》的通知」,川文物保函〔2013〕128號,各市、州文化(文物)局,省直文博單位:為有效保護全省不可移動文物,進一步鞏固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成果,省政府於2012年7月核定公佈了“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為切實加強和規範全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管理和合理利用,我局組織開展了《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簡介》(以下簡稱《簡介》)的編制工作。該《簡介》在專家審核和徵求各地文物部門意見的基礎上已由我局核定。現將《簡介》印發全省,請各地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參照《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保護範圍、標誌說明、記錄檔案和保護管理機構工作規範(試行)》的相關要求,及時完善本轄區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四有”基礎工作。特此通知。附件:《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簡介》四川省文物管理局 2013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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