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联武装力量七十周年奖章
苏联武装力量七十週年奖章(俄語:)是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团于1988年1月28日颁布法令设立的国家军事奖章。[1]以此纪念苏联武装力量建立70周年。
苏联武装力量七十週年奖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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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联武装力量七十週年奖章(正面) | |
由 蘇聯颁发 | |
类型 | 苏联武装力量奖章 |
适用于 | 苏联公民 |
授予原因 | 1988年2月23日仍在服役 |
状态 | 不再授予 |
统计 | |
建立時間 | 1988年1月28日 |
頒發總數 | 9,842,160 |
等级 | |
低于 | 苏联武装力量六十周年奖章 |
高于 | 苏联民兵五十周年奖章 |
苏联武装力量七十週年奖章略章 |
颁授情况
苏联武装力量七十週年奖章授予在1988年2月23日仍在苏联陆军、苏联海军、内务部内卫部队、苏联部长会议国家安全委员会 (苏联)武装部队中服役和执勤的军官、军士、士官、海军士官、水兵和士兵,前赤卫队成员,在苏联武装力量中参加战斗以保卫苏维埃祖国的战士,内战和1941至1945年苏德战争期间的游击队员;曾在苏联陆军、苏联海军、内务部内卫部队、苏联部长会议国家安全委员会武装部队服役20年以上,但现卸任并担任预备役或退休,及在服役期间被授予勇敢奖章、乌沙科夫奖章、战功奖章、纳希莫夫奖章、守卫苏联国界有功奖章、服役优秀奖章的人员。[1]
该奖章由各军事单位、编队指挥官,机构、院校负责人,共和国、领地、地区、区或城镇各级军事委员代表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团授予获奖人。每枚奖章都附有证书,此证书为8厘米×11厘米的纸板小册子的形式,其中包含奖项的名称,获奖者的详细资料以及官方印章和签名。[1]
苏联武装力量七十週年奖章佩戴在左胸,当存在其他苏联勋章奖章时,应佩戴在蘇聯武裝力量建立六十週年獎章之后,蘇聯武裝力量建立五十週年獎章之前。[1]如果佩戴了其它俄罗斯联邦勋章或奖章,则后者具有优先权。[2]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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