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湖镇
2014年6月26日,国务院批复同意将喀什地区疏勒县巴合齐乡部分区域、塔孜洪乡部分区域,疏附县布拉克苏乡部分区域,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克陶县皮拉勒乡部分区域划归图木舒克市管辖[2]。
草湖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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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览 | |
国家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上级行政区 | 图木舒克市 |
行政区类型 | 行政建制镇 |
行政区划代码 | 65 90 03 100 |
村级区划单位数 | 0 |
- 社区数 | 0 |
- 行政村数 | 0 |
地理、人口、经济 | |
电话区号 | +86 (0)998 |
时区 | UTC+8(北京时间) |
草湖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图木舒克市下辖的一个乡镇级行政单位。[1]
2014年10月20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图木舒克市在国务院(国函〔2014〕81号)批准划入的区域设立草湖镇,镇人民政府驻现四十一团团部办公楼。草湖镇按照“团镇合一”的模式管理[3]。
2014年11月8日,草湖镇正式挂牌成立[4]。
参考资料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 2020.
- . [2017-09-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9-21).
- . [2017-09-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9-22).
- 新疆兵团第三师图木舒克市草湖镇挂牌成立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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