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辛-石井協定
藍辛-石井協定(英語:;日语:)是在1917年11月2日,由美國國務卿藍辛和日本外務大臣石井菊次郎所簽訂的外交換文。協定中,雙方重申在中國尊重「門戶開放」、「機會均等」及維持中國政權及領土完整等多項原則。但同時,美國卻又承認日本由於「地理上的接近」,在中國享有「特殊利益」。美國政府這一舉動與其提倡之門戶開放政策自相矛盾。[1]
該協定曾被認為是美-日關係中的里程碑,但由於換文內容含糊,有可能出現不同的演繹方式,故此該協定實際上並未有發揮重大作用。最終,該協定於1922年被廢除,為華盛頓會議中達成的九國公約所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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