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 (棒壘球)

棒球壘球裁判英語:)是負責主持一場比賽的人士,職責包括開始及結束比賽、執行比賽及場地規則、對雙方攻防動作做出判決、及依規則執行處罰[1]。在美國裁判常被以縮短的 ump 稱呼,又因裁判制服多為藍色系而常被稱為 blue,但在職業比賽球員及教練則多直呼裁判名字。雖然早期比賽多由一位裁判主持比賽,但20世紀後多由多位裁判所組成的裁判組來負責主持比賽。

責任和位置

主審
在2008年美國大聯盟一場底特律老虎明尼蘇達雙城比賽時,四位裁判在場中的開會

外野裁判通常只在重要賽事使用,如美國職棒大聯盟明星賽、及根據層級不同全部或部分的季後賽:美國職棒大聯盟在所有的季後賽均派出六人裁判組,但在較低層級,如大學級NCAA賽事則只在冠軍賽使用六名裁判[2]。通常由距離打擊出去球最近的裁判作出與其相關的判決。

判決

裁判所做的判決是最後的決定,除非在與場中其他裁判開會討論後決定改判[1]。2014年起,美國大聯盟開始容許總教練經由錄影重播挑戰判決,假如挑戰成功可以再度挑戰[3]。假如一位裁判可能引用規則錯誤而誤判,在某些聯盟,如大聯盟,可以針對這個判決抗議[1]。假如裁判堅持判決無誤,聯盟高層人員可做出最後裁決。

參考資料

  1. . MLB. [2007-05-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7-04-29).
  2. . MLB. [2007-05-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7-10-15).
  3. . MLB. MLB. [20 April 20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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