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檣卿

許檣卿(1487年11月9日-1558年3月15日),字舟仲,號少元,行詵五,浙江杭州府海寧縣元山人,竈籍,嘉靖四年乙酉科浙江鄉試中式第51名舉人,會試中式第341名,治詩經,年四十中式嘉靖五年丙戌科進士[1]。歷任南京大理寺左寺正、遷安縣知縣,降臨江通判[2]

許檣卿

大明南京大理寺左寺正
籍貫 浙江杭州府海寧縣
字號 字舟仲,號少元
出生 成化二十三年丁未十月二十四日〔1487年11月9日〕
逝世 嘉靖三十七年戊午二月二十六日〔1558年3月15日(1558歲-03歲-15)(70歲)〕
墓葬 澉墅湖金山
配偶 何氏 
親屬 曾祖許禎、祖許紃、父許清;嫡母周氏、生母賈氏;兄許相卿〔兵科給事中〕、許栻卿;弟許槐卿、許材卿、許𠏉卿、許桐卿;子三許聞諫、許聞謨、許聞訓;女二
出身
  • 嘉靖四年乙酉科浙江鄉試第51名舉人
  • 嘉靖五年丙戌科進士
著作

註釋

  1. 《嘉靖五年進士登科錄》
  2. 《靈泉許氏重纂家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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