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监察委员会

辽宁省监察委员会,简称辽宁省监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省的省级地方国家监察机关,与中国共产党辽宁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合署办公[1]

辽宁省监察委员会


合署办公 中国共产党辽宁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主要领导
主任 廖建宇
副主任(4) 郝宏军吕宏曹远航邵林
机构概况
业务上级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
组织上级机构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机构类型 省级国家监察机关
行政级别 副省级
上级中共组织 中国共产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本级中共组织 中国共产党辽宁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合署办公)(监察委不设党组
联络方式
辽宁省监察委员会
 实际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45号
 邮政编码 110822
机构沿革
被接替者 辽宁省监察厅

历史沿革

1954年,成立辽宁省人民监察委员会。1955年5月,改称辽宁省监察厅。1959年6月撤销建制。1987年恢复。

2018年2月1日,辽宁省监察委员会正式挂牌成立[2],取代原辽宁省监察厅的职能。

组织机构

  • 办公厅
  • 组织部
  • 宣传部
  • 研究法规室
  • 党风政风监督室
  • 信访室
  • 案件监督管理室
  • 第一至第十四纪检监察室
  • 案件审理室
  • 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
  • 离退休干部室
  • 机关党委办公室

历任领导

第十三届人大
  • 任期:2018年2月5日-
  • 主任:廖建宇(2018年1月31日[3]-)
  • 副主任:韩玉起(-2019年1月5日)、杨锡怀(-2019年1月5日)、郝宏军(2020年1月6日-)、吕宏(2019年1月5日-)、曹远航邵林
  • 委员:王玉珠(-2020年1月6日)、王维东(-2020年1月6日)、崔隆、蒋丹萍(2020年1月6日-)、杜迎春(-2020年3月30日)、高长生

参考资料

  1. . 中国纪检监察报. [2020-08-12].
  2. 王坤; 刘立纲. . 辽宁日报. 2018-02-02 人民网.
  3. . 中国经济网. 2018-01-31.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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