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辑推理
邏輯推理
中有三種方式:
演绎
、
归纳
和
溯因
。給定前提、結論和規則,而前提導致結論,例如:
前提:下雨了
规则:下雨使草地变湿
结论:草地是湿的
演繹
(Deductive reasoning):用來決定結論。它使用規則和前提來推導出結論。
數學家
通常使用這種推理。舉例:"若下雨,則草地會變溼。因為今天下雨了,所以今天草地是溼的。"。
歸納
(Inductive reasoning):用來決定規則。它藉由大量的前提和結論所組成的例子來學習規則。
科學家
通常使用這種推理。舉例:"每次下雨,草地都是溼的。所以下雨會使草地變濕。"。
溯因
(Abductive reasoning):用來決定前提。它藉由結論和規則來支援前提以解釋結論。
診斷
通常使用這種推理。舉例:"若下雨,草地會變溼。之所以草地是溼的,因为曾下過雨。"。
参见
可废止推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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