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世美
历史
清朝同名者
成书于明万历二十二年的《增像包龙图判百家公案》(一名《包公案》)即有陈世美的故事,其子女名字也和传统戏剧中的一样。[1]
然而据《均州志·进士篇》记载則提及另一個清代的官員陳世美:“顺治十二年,乙未科史大成榜,陈年谷,官贵州思石道兼按察司副使布政司参政。”又据《湖北历史人物辞典》(湖北人民出版社1984年出版)记载:陈世美,清代官员。原名年谷,又名熟美,均州(即湖北均县,现丹江口市)人,出身于仕官之家。清初游学北京,顺治八年(1651年)辛卯科进士。初任河北某地知县,后因得康熙赏识,升为贵州分守思仁府兼石道按察使,兼布政使参政。
由於個人為人率直,因某些原因得罪朋友而被醜化為負心漢的形象。
中国戏剧中
京剧《铡美案》剧情:
北宋時期,家境清貧的窮苦書生陈世美為求取功名而日夜苦讀,妻子秦香蓮為了丈夫前程,一肩扛起家計並供錢給陳世美赴京趕考,後來陳世美高中状元,又受皇帝青睞欽點為驸马,利慾薰心的陳世美瞞著已婚的事實而應了這門親事。聞丈夫中舉卻久未返家的秦香莲带著子女入京寻夫,陈世美不认糟糠妻與子女反將她們轟出去,事後又派手下韩琪追杀她们母子灭口。秦香莲哭告实情,韩琪愧疚自刎于三官堂。
秦香莲聞包拯清廉公正,遂到包拯处告狀,包拯召来駙陳世美与秦香莲對質,陈世美自以为有太后撐腰而强词狡辩,包拯欲殺之,太后、公主聞訊前来劝阻,包拯命秦香蓮與太后相見,太后喝令太監強奪秦氏子女,包拯立命王朝等人搶回。
包拯受到皇室壓力深感棘手,乃取銀三百兩交與秦香蓮要她回家,並勸子女長大切莫做官。秦香蓮聞言垂淚下堂,怨包拯官官相護,有負青天之名,此話一出包拯驚醒覺悟,乃取下頭上烏紗帽以表捍衛司法不懼強權的決心,不顧太后、公主阻攔,請出尚方寶劍,以龍頭鍘處斬陳世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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