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集占

霍集占维吾尔语 ;滿語:Hojijan;?-1759年),清代新疆回部白山派首领,是玛哈图木·阿杂木后裔,阿帕克和卓曾孙,波罗尼都之弟,又称「小和卓」。因其自称“巴图尔汗”,被称为“汗和卓”。

霍集占年幼时与其父、兄被准噶尔汗策妄阿拉布坦关押在伊犁乾隆二十年(1755年)五月,清朝派兵滅准噶尔汗国,释放了波羅尼都和霍集占,命波羅尼都前往叶尔羌招抚旧部,霍集占留在伊犁。不久,阿睦尔撒纳在原准噶尔地区发动叛乱,霍集占乘机逃回喀什噶尔,组织军队,和清军展开斗争爭取獨立。

1758年秋天,定边将军兆惠統兵3000進攻葉爾羌,久攻不下,屯兵黑水河边,稱為黑水營。堅守三月[1]。1759年1月,清朝援軍到達,大破大小和卓軍。大小和卓分別撤至喀什噶爾和葉爾羌,清軍分兵直取葉爾羌和喀什噶爾,“共计收获贼众一万二千余人,军器二千余件,驼骡牛羊万余”[2]。大小和卓又逃往巴達克山。巴達克山國王素勒坦沙在清朝的反复军事威胁下將二人杀害,头颅运到北京后制成藏传佛教法器骷髏碗。波羅尼都之子薩木薩克逃居浩罕汗国,後來薩木薩克及其子張格爾又數度策劃復國。

家庭

  • 妻子法蒂玛,父艾力和卓木,弟图尔都和卓木。家族与霍集占家族世代不合。被霍集占离弃。乾隆二十四年(1759年)九月,法蒂玛作为大小和卓家眷被解往北京。二十五年正月底抵达北京,被送往内务府。此后,图尔都和卓木的胞姐和卓氏成为乾隆帝的妃嫔,出现在宫中,最终封为容妃。有学者据此认为法蒂玛和容妃为同一人[3]

参见

注釋

  1. 赵翼:《簷曝杂记》,卷1,《黑水营之围》
  2. 《清高宗实录》,卷595,7页
  3. 艾哈迈特·霍加. . 北京: 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 2002年12月: 250. ISBN 978-7-5043-57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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