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寶山石刻及古石橋

靈寶山石刻及古石橋位於四川省鄰水縣城南鎮三合村東南950米靈寶山,文物遺址年代判定為宋、清。1996年6月19日公佈為四川省第四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1]

靈寶山石刻群
鄰水縣第一批縣級文物保護單位
地点城南鄉三合村
時代南宋至民國
編號11
登錄1988年9月10日
靈寶山石刻及宋代石橋
廣安市第一批市級文物保護單位
地点鄰水縣城南鎮
時代宋至民國
編號石窟寺及石刻3
登錄2000年2月25日
靈寶山石刻及古石橋
四川省第四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
地点四川省鄰水縣靈寶山
時代宋代清代
編號44
登錄1996年6月19日

簡介[2]

石刻鑿於黃砂石崖壁上。坐西北向東南。題刻11則,造像2龕,其中東岸7則2龕,西岸和河心4則。

  • 1號草書橫排「天然圖畫」,字高0.65米,寬1米。
  • 2號行書橫排陰刻「吹於所遷」,字徑0.17米。
  • 3號高1.6米,寬7.2米,楷書橫排「愛此山川佳」,果州守金齊賢清嘉慶二十年巡視鄰水時題,字高0.73米,寬1米。
  • 4號楷書橫排「流觴曲水」,字高0.56米,寬0.9米。
  • 5號楷書橫排「別有天地」,字高0.55米,寬0.65米。
  • 6號楷書橫排「山水有清音」,字高0.32米,寬0.42米。
  • 7號「正好償佛修行」,字高0.22米,寬0.25米。
  • 8號天王造像,高0.9米。
  • 9號浮雕彌勒半跏趺坐像,高2.5米。
  • 10號「中流砥柱」刻於河心巨石,高0.64米,寬0.98米。
  • 11號「丁酉淳熙四年(1177)造橋」,字徑0.14米。
  • 12號詩碑,楷書14行,字徑0.05米。
  • 13號「還我河山」,字高0.7米,寬0.75米,1939年2月歡迎抗日軍人陳紹堂先生游此志感。

古石橋建於南宋淳熙四年(1177)。橋3座,南北走向,跨洗腳溪。

  • 1號橋,八孔石平橋,橋長25.25米,寬1.8米,橋面由8塊石板鋪砌,橋面石厚0.44米,橋墩刻龍,龍頭向上游。
  • 2號橋,七孔石平橋,橋長22.8米,寬1.36米,橋面由14塊石板鋪砌,橋面石厚0.43米,橋墩上刻龍,龍頭向上游。
  • 3號橋,十孔石平橋,橋長22米,寬1米,橋面由10塊石板鋪砌,橋面石厚度不等,最厚者達0.3米。橋體風化嚴重。

註釋

  1. 「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公布第四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通知」,川府發〔1996〕104號,1996年9月16日,省政府同意省文化廳提出的第四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共44處),現予公布。請各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以及《四川省文物保護管理辦法》的規定,組織有關部門,認真做好所轄境內的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管理工作。附:四川省第四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名單。《四川政報》 ,1996年第33期,第16-17頁
  2. 《中國文物地圖集•四川分冊》,高大倫編著,2009年9月,文物出版社,第833-838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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