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宁文庙

1993年,甘肃省公布静宁文庙为甘肃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019年10月,国务院公布静宁文庙为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

静宁文庙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
所在甘肃省静宁县
分类古建筑
时代明、清
编号8-0473-3-276
登录2019年10月

静宁文庙,位于中国甘肃省静宁县静宁县第一中学校内,为一个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类型为古建筑。

静宁文庙的历史年代为明、清。

静宁文庙始建于明朝嘉靖二十一年(公元1543年),建筑群整体布局坐北向南,承我国古代建筑之风格,顺中轴线自南向北依次为棂星门、戟门、大成殿,戟门以北为四合院。

整个布局主次分明,结构严整,造型独特,气势宏伟,是明代代表性的建筑。1993年由甘肃省人民政府确定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019年10月16日被国务院确定为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静宁一中建校后,静宁县将文庙建筑划拨给学校使用。此后,文庙曾长期作为静宁一中的教学和办公用房。2002年后,随着学校的扩建完成,文庙不再被用于日常用途。此后,文物部门和静宁一中对文庙进行了维护修缮。

目前,静宁文庙占地面积近两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为1256.75平方米。[2]

参考文献

  1. 国务院. . [2019-10-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0-16).
  2. 静宁一中. . [2019-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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