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予咸

顾所载第三子。順治三年(1646)中鄉試第十九名舉人,顺治四年丁亥进士,授寧晉縣知縣,任内擅長捕盗,調山阴縣,补刑部郎中,转吏部銓曹。顺治十五年(1658)秋,升稽勋司员外郎。是年冬,转考功司员外郎。[1]順治十八年(1661)因哭廟案牽連,禁繫大牢六十三天,“时当盛暑,流汗积项成膏,腐肉满于铁索,其苦有不忍言者”,金圣叹沈玥顾伟业张韩来献琪等十八人被杀,倪用賓薛爾張周江三人因家貧無資以殮,由顧予咸出資殮葬。[2]事后,王纪曾向顾予咸询问对任维初的看法。顾予咸说:“任知县似不可使知牧民之责矣。”不久又因江南奏銷案牽連,苏州绅士得罪甚多,顾予咸奔走斡旋。[3]落職归里,居史家巷雅园,[4]閉門讀書,不問世事。有子顾嗣立

顾予咸,字小阮,号松交。江南長洲縣人。清初政治人物。

注釋

  1. 《辛丑紀聞》:“顾予咸者,字小阮,号松交,丁亥进士。初,任宁晋令,聿著循声,调任绍兴府山阴令。先是绍属多白头贼,其党以白布裹头,故名,实则饥民也。肆行抢劫,以致田野不闢,灾荒频仍。制府议行勦净,松交则力保以招抚为己任。遂立限状以止军行,如逾限不平,请以己身甘当军令。于是,单骑赴贼巢,开诚晓谕,数日之间,贼尽解散,不下数十万,归农耕作。是秋丰收,府境大治。举天下卓异第一,内升刑部郎,转吏部铨曹。十六年,以病归里,杜门不与外事。”
  2. 《哭廟紀略》:“倪、薛、周江无资以殓,顾松交买棺殓之,又买地葬之。余十四人,皆有亲人为之殓,其骸骨犹不敢归故里,恐官司有所稽察也。”
  3. 褚人获《坚瓠集》说:“江南奏销之狱,起于巡抚朱国治欲陷考功员外郎顾予咸,株连一省人士无脱者。”
  4. 同治《蘇州府志》卷四十六:“榿林小隱,在史家巷,考功郎顧予咸所居。”

參考書目

  • 韓菼《有懷堂文藁》卷二十〈吏部考功司員外郎顧先生墓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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