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鐸

顧鐸1488年-16世纪),字孔振博兴县西隅人,明朝官员、進士出身。顾友之子。

生平

成化十六年,出生。正德十一年(1517年),鄉試中舉。次年,登進士,改刑部河南司主事。嘉靖三年,大禮議事件中反對明世宗而下廷杖[1];嘉靖四年(1525年),升任刑部員外郎。嘉靖七年(1528年),任刑部郎中,后改任開封府知府。嘉靖十三年(1534年),由开封晋河南按察司副使分巡信阳道。嘉靖十六年(1537年),升任行太仆寺卿。嘉靖十七年,辭職。

參考

  1. (清)谷應泰,《明史紀事本末》(卷50):“戊寅,帝朝罢,齐居文华殿,金献民、徐文华倡言曰:「诸疏留中,必改孝宗为伯考,则太庙无考,正统有间矣。」何孟春曰:「宪宗朝尚书姚夔率百官伏哭文华门,争慈懿皇太后葬礼,宪宗从之,此国朝故事也。」杨慎曰:「国家养士百五十年,仗节死义,正在今日。」王元正、张翀等遂遮留群臣于金水桥南,曰:「万世瞻仰,在此一举。今日有不力争者,共击之!」何孟春、金献民、徐文华复相号召。于是秦金、赵鉴、赵璜、俞琳、朱希周、刘玉、王时中、张润、汪举、潘希曾、张九叙、吴琪、张瓒、陈沾、张缙、苏民、余瓒、张仲贤、葛桧、袁宗儒凡二十有三人,贾咏、丰熙、张璧、舒芬、杨继聪、姚涞、张衍庆、许成名、刘栋、张潮、崔桐、叶桂章、王三锡、余承勋、陆釴、王相、应良、金皋、林时、王思凡十有二人,黄待显、唐升、贾继之、杨易、杨淮、胡宗明、栗登、党以平、何岩、马朝卿、申良、郑漳、顾可久、娄志德、徐嵩、张庠、高圭、安玺、王尚志、朱藻、黄一道、陈儒、陈廷鸾、高登、程旦、尹嗣忠、郭日休、李录、周诏、戴亢、缪宗周、丘其仁、祖琚、张希尹、金中夫、丁律凡三十有六人,余才、汪必东、张(羽惠)、张怀、翁盘、李文中、张澯、张镗、丰坊、仵瑜、丁汝夔、臧应奎凡十有二人,陶滋、贺缙、姚汝皋、刘淑相、葛潮、刘漳、杨仪、王德明、汪溱、黄加宾、李春芳、卢襄、华钥、郑晓、刘一正、郭持平、余祯、陈赏、李可登、刘从学凡二十人,相世芳、张峩、詹潮、胡琏、范禄、陈力、张大轮、叶应骏、白辙、许路、戴钦、张俭、刘士奇、祁敕、赵廷松、熊宇、何鳌、杨濂、刘仕、萧樟、顾铎、王国光、汪嘉会、殷承叙、陆铨、钱铎、方一兰凡二十有七人,赵儒、叶宽、张子衷、汪登、刘玑、江珊、金廷瑞、范鏓、庞淳、伍余福、张凤来、张羽、车纯、蒋珙、郑镏凡十有五人,毋德纯、蒋同仁、王玮、刘道、陈大纲、锺云瑞、王光济、张徽、王天民、郑重、杜鸾凡十有一人,俱赴左顺门跪伏,有大呼高皇帝、孝宗皇帝者。帝闻之,命司礼监谕退,不去。金献民曰:「辅臣尤宜力争。」朱希周乃诣内阁告毛纪,纪与石瑶遂赴左顺门跪伏。上复遣司礼太监谕之退,群臣仍伏不起,自辰迨午。帝怒,命司礼监录诸姓名,收系诸为首者丰熙、张翀、余宽、黄待显、陶滋、相世芳、毋德纯等八人于狱。杨慎、王元正乃撼门大哭,一时群臣皆哭,声震阙廷。上大怒,遂命逮系马理等凡一百三十有四人于狱。何孟春等二十有一人,洪伊等六十有五人,姑令待罪。”
This article is issued from Wikipedia. The text is licensed under Creative Commons - Attribution - Sharealike. Additional terms may apply for the media fil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