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助產士管理局

香港助產士管理局(Midwives Council of Hong Kong)是根據香港法例第162章《助產士註冊條例》,於1999年9月30日成立的法定機構。香港助產士管理局前稱助產士管理委員會,助產士管理委員會在1910年《助產士註冊條例》首次制定時被命名。其後因應《1997年助產士註冊(修訂)條例》將助產士管理委員會改名為助產士管理局。目的是為社會提供具最高專業水平及操守的助產士。現任主席是李麗賢博士。 [1]

職責

香港助產士管理局的主要職責是︰

  • 為任何符合助產士資格而有意註冊的人士進行註冊;
  • 根據《條例》規定,就註冊目的而認可助產士訓練課程;
  • 釐定根據《條例》所舉行的註冊考試的標準,並負責舉辦該等考試;
  • 根據《條例》規定,對助產士行使規管及紀律處分權力。

參考

  1. . [2018-01-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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