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如蛟

馬如蛟?年-1636年),字騰仲,直隸和州(今安徽省和縣)人。明朝政治人物,天啟壬戌進士。崇禎間官至監察御史,因事罷官鄉居。張獻忠破和州,馬如蛟力戰殉國。

馬如蛟

大明監察御史
籍貫 直隸和州
字號 字騰仲
出生 生年不詳
逝世 崇禎八年十二月(1636年初)
出身
  • 天啓二年壬戌科進士出身

生平

天啓二年(1622年)壬戌科進士。授浙江山陰縣知縣,為官有清操。崇禎元年(1628年)征授監察御史,劾罷魏忠賢餘黨徐紹吉張訥。出按四川,列上十事,永革當地兼併田地之弊。還朝,監武會試。有武舉董某,以技勇聞名,崇禎帝亦有所耳聞,然而因文不合格被黜。崇禎帝怒,罷黜考官,馬如蛟亦落職。崇禎八年(1635年)論平邦彥之功,復故官,因父喪未赴。同年,張獻忠農民軍逼近和州,如蛟傾貲募士,輔佐知州黎弘業固守。城破,巷戰力屈而死。《明史·忠義》有傳[1]

著作

如蛟工诗,有《纳斋集》、《问苏集》、《锦江集》、《树星集》等,多散佚。

亲属

兄马如虬,盐运司判官;马如虹,诸生。与如蛟同死。

參考文獻

  1. 《明史·卷二九二》:黎弘業,字孟擴,順德人。由舉人知和州。崇禎八年,流賊犯和州,禦卻之。十二月復至,與鄉官馬如蛟募死士,登陴固守。城將陷,弘業系印於肘,跪告其母曰:「兒不肖,貪微官以累母,奈何!」母李泣諭曰:「汝勿以我為意,事至此,有死而已。」遂自縊。妻楊、妾李及女四人繼之。弘業北面慟哭再拜,自刎未殊,濡頸血大書曰:「為臣盡忠,為子盡孝,何惜一死。」賊入,傷數刃而死。贈太僕少卿,任一子。判官錢大用偕妻妾子婦俱死。吏目景一高被創死。學正康正諫,祁門人,舉人。偕妻汪、子婦章赴水死,贈國子監丞。訓導趙世選不屈死,贈國子學錄。
    馬如蛟,字騰仲,州人。天啟二年進士。授浙江山陰知縣,有清操。崇禎元年征授御史,劾罷魏忠賢黨徐紹吉、張訥。出按四川,蜀中奸民悉以他人田產投勢家,如蛟列上十事,永革其弊。還朝,監武會試。武舉董姓者,以技勇聞於帝,及入試,文不中程,被黜。帝怒,黜考官,如蛟亦落職。八年論平邦彥功,復故官,以父憂未赴。流賊至,如蛟傾貲募士,佐弘業固守。麾壯士出擊,兩戰皆捷。賊將奔,會風雪大作,不辨人色,守者皆潰,賊遂入城。如蛟急下令,能擊賊者,予百金,須臾得百餘人。巷戰,賊多傷,力屈,遂戰死。兄鹽運司判官如虬、諸生如虹及家屬十四人皆死。事聞,贈太僕少卿,官一子。
官衔
前任:
張捷
明朝山陰縣知縣
1628年
繼任:
王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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