駱從宇

駱從宇-?),字沙,浙江湖州府武康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万历十九年(1591年)辛卯科浙江乡试舉人,三十二年(1604年)甲辰科進士,考選爲庶吉士,三十五年授翰林院编修,三十七年直起居馆,三十八年八月引病归。四十四年升國子監司业,尋升左春坊左中允兼翰林院编修,四十七年升左谕德兼翰林院侍讲。泰昌元年(1620年)升为右庶子掌司经局印,天启元年(1621年)三月充經筵日讲官,尋改左庶子掌左春坊印。二年正月,升少詹事兼翰林院侍读学士。三年五月升禮部右侍郎,兼官如故。改左侍郎,六年八月升礼部尚书兼翰林院学士掌詹事府事。清介中立无所倚。时朝中各依门户,从宇独岸然孤峙,有回澜之力。魏璫摧戕正类,从宇遇諸朝,不一份,璫客来说,拒之益峻。遂夺職里居[1],璫败,起南礼部尚书,卒官,赠太子少保。著有《澹然斋存稿》[2]

参考文献

  1. 《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之八十》:天启七年正月,掌詹事府礼部尚书骆从宇冠带闲住,吏部左侍郎汪辉削夺,以从宇推礼部尚书,而辉陪推,皆以门户处也。
  2. 《湖州府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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