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山古城遗址
高山古城遗址位於四川省成都市大邑縣,文物遺址年代判定為新石器時代。2012年7月16日公佈為第八批四川省文物保護單位[1]。2019年10月7日入选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
高山古城遗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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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 | |
所在 | 四川省成都市大邑縣 |
分类 | 古遗址 |
时代 | 新石器时代至商周 |
编号 | 8-0129-1-129 |
登录 | 2019年 |
高山城址位於四川省成都市大邑縣三岔鎮高山社區3組古城埂。新石器時代城址,平面呈長方形,分佈面積約57萬平方公尺,東西長1050公尺,南北寬550公尺。城牆為堆築而成,東牆及南牆尚存,城牆東南轉角明顯。城牆最寬處約50公尺,以前曾採集到陶片、石器等,從形制分析應屬成都平原寶墩文化遺存。古城遺址外形明顯,夯土層斷面清晰,東牆南牆尚存。為研究成都平原新石器時代文化遺存及社會生活狀況提供了重要的實物資料[3]。
註釋
- 「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公布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名單的通知」,川府函[2012]149號,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省政府核定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共計484處),現予公布。各地、各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等相關法律法規,按照「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工作方針,正確處理文物保護與合理利用的關係,切實做好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管理工作。四川省人民政府,2012年7月16日
- . 中国政府网. 2019-10-16 [2019-10-16].
- 關於印發《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簡介》的通知,川文物保函〔2013〕128號,各市、州文化(文物)局,省直文博單位:為有效保護全省不可移動文物,進一步鞏固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成果,省政府於2012年7月核定公佈了“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為切實加強和規範全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管理和合理利用,我局組織開展了《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簡介》(以下簡稱《簡介》)的編制工作。該《簡介》在專家審核和徵求各地文物部門意見的基礎上已由我局核定。現將《簡介》印發全省,請各地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參照《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保護範圍、標誌說明、記錄檔案和保護管理機構工作規範(試行)》的相關要求,及時完善本轄區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四有”基礎工作。特此通知。附件:《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簡介》四川省文物管理局 2013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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