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淑珍

高淑珍1957年)女,河北省滦南县司各庄镇洼里村人,常年为残疾儿童兴办学校,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河北地区代表。

生平

高淑珍是河北省滦南县司各庄镇洼里村的一位普通农村妇女。高淑珍的儿子王利国在4岁时患类风湿,成为肢残儿童,后来到入学年龄无法上学。高淑珍想为儿子在家中办个小课堂。后来她发现,附近村也有一些无法上学的肢残儿童,于是她开始在家中为这些儿童办学校。[1]

1998年4月,高淑珍开办的“炕头课堂”开课,老师是高淑珍的女儿王国光。学生共有5个孩子,课堂有4张课桌、2块小黑板以及借来的旧课本。此后,她接收了越来越多的残疾儿童上学,却从未收取一分钱,而且负债累累。为了孩子们的生计,高淑珍家承包的20多亩稻田产出的稻谷成为孩子们的口粮。高淑珍还长途奔波,将批发来的日用品拿去赶集,以赚钱养活这些孩子们。[1]

高淑珍的爱心小院的故事被媒体报道后,引起很大反响。爱心小院收到了来自中国各地的捐助,许多志愿者也来到爱心小院义务服务。上海的一家医院为爱心小院的10个孩子免费进行了治疗手术。[1]

2012年底,高淑珍高票当选为2012年度“感动河北”年度人物。2013年2月19日,高淑珍获评选为“感动中国”十大人物之一。2013年,高淑珍当选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2]2013年3月10日,她在第十二届全国人大河北代表团分组讨论会上的发言,受到全场鼓掌。[1][3]

參考文獻

  1. . [2013-03-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3-15).
  2. . 全国人大网. [2013-03-06].
  3. “爱心小院”高淑珍发言:发言十分钟 眼泪淌不停,河北文明网,2013-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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