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陽巡撫
概述
- 正統十四年,由山東淮陽巡撫分離,轄區包括鳳陽府、淮安府、揚州府、廬州府及滁州、徐州、和州。
- 景泰二年,鳳陽府、滁州別屬。
- 景泰三年,兩地歸還。
- 天順元年,罷免。
- 天順七年,恢復。
- 成化元年,應天巡撫所轄的安慶府歸附。
- 成化四年,安慶府別屬應天巡撫。
- 正德二年,罷。
- 正德五年,恢復建制。
- 崇禎十年,因分出安慶巡撫,廬州府別屬。
- 清朝順治二年,設立鳳陽巡撫,赵福星(1645年在任)、陈之龙(1645年—1648年在任)、赵福星(1648年在任)、王一品(1648年—1649年在任)擔任,顺治六年裁撤。顺治十七年復設,林起龙(1660年—1662年在任)、张尚贤(1661年—1665年在任)擔任,康熙四年再次裁撤。
参考文献
- 《明朝總督巡撫轄區研究》
This article is issued from Wikipedia. The text is licensed under Creative Commons - Attribution - Sharealike. Additional terms may apply for the media fil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