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克立
生平
黃克立1935年在廈門大學經濟系畢業,1940年代曾在國民政府任過要職,在國共兩黨都有高層關係[4],后歷任國民政府財政部直接稅署福建省特派員、福建省參議員及台灣省財政處副處長[2]、在二二八事件時擔任官派的台中市市長。1948年后,任香港集友銀行董事,海外信托銀行副董事長,香港工商銀行副董事長兼常務董事,泛印集團有限公司、澳門國際銀行副董事長,創辦了大正國際集團有限公司和永固紙業有限公司[2]。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則出任第六屆全國政協委員,第七、八、九屆全國政協常委,曾任香港特別行政區推委會委員[1]。
香港回歸後,獲第一任行政長官頒授大紫荊勳章[5]。
參考資料
- 巨星殞落拚搏精神長存
- 人民日報. . 人民网. 2004-05-13 [2009-10-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4-08-28).
- 一次挫折銘志 一個驕傲持
- 路平訪京是個突破 香港中介鋪墊平路
- . [2011-06-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1-08).
政府职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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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政府 | ||
前任: 劉存忠 |
台中市長(官派) 1946年1月21日至1947年4月7日 |
繼任: 李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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