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3年華人移民法

1923年華人移民法案》(英語The Chinese Immigration Act, 1923),加拿大華人稱之為《排華法》(英語:Chinese Exclusion Act),是加拿大聯邦政府通過的一個禁止華人進入加拿大的法案,在1923年7月1日生效,到1947年5月14日被加拿大联邦政府废除。

历史

1881年,加拿大西部的不列颠哥伦比亚省人口约为3.5万,当时大约9000名华人劳工在此修筑加拿大太平洋铁路的最后一段后,加拿大政府为了限制华人入境,[1]作出了对华人征收人头税的决定。加拿大政府强行向这些华人征收每人五百加元的人头税,相当于当时他们两年的工资。而且这项税务只向进入加拿大的各国移民中的华人征收。从1886年至1923年之间,加拿大政府从中获利2300万加元,折合2006年货币价值12亿加元。被征税者需要工作三到五年才能偿还。[2]

1923年,加拿大联邦政府决定取消人头税,通过新的《1923年华人移民法案》通過了排華法,同年7月1日執行。這個法案規定除了以下的例子,所有華人都不可以進入加拿大。《1923年華人移民法案》裏容許進入加拿大的華人是:

  1. 商人
  2. 外交官員
  3. 留學生
  4. 「特別個案」(前加拿大總督伍冰枝的家庭就是用了這個例子在戰時移民到加拿大

這個法案不是局限于中國公民,即使是有英籍的華人也被禁止進入加拿大[2]法案生效后,几乎所有华人无法移民加拿大,包括已经在加拿大居住的华人劳工的亲属。该法案实施的24年时间内,总共只有20多名华人移民加拿大。1931年加拿大有约4.6万名华人,男女比例达13比1。[3]

因為《排華法》開始執行的日期和加拿大國慶的日期是一樣的,所以當時的在加華人都稱國慶日為「恥辱日」而拒絕慶祝加拿大國慶。[3]

第二次世界大战中,不少华人參军并捐献款项。鉴于在加華人第二次世界大戰加拿大的貢獻以及联合国宪章的约束,加拿大聯邦政府於1947年5月14日廢除了《排華法》。然而,加拿大在1967年才開放移民政策,让華人用「獨立移民」身份移民到加拿大。[3]

致歉及赔偿

2006年6月22日,加拿大總理哈珀(保守黨)在國會舉行正式「道歉」儀式,平反華人移民法案,並宣布將對尚存的人頭稅繳納受害者及親屬進行「賠償」。總理用廣東話(最多加國華人說的語言)說出道歉,讓許多年紀較長、受過人頭稅之苦的加拿大華人潸然淚下。

加拿大卑詩省議會2014年5月15日通過議案,就100多年前該省歧視華人及反華排華的法令條例,向華人社區正式道歉。內容包括當時禁止華人投票、禁止華人擔任公職和對華人徵收人頭稅,以及在教育、勞工等方面的政策歧視等。省長簡蕙芝表示,正式道歉是要結束該省歷史上的黑暗一頁。[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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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

  1. . 新华网. [2013-02-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7-02).
  2. . 星岛环球网. [2013-02-10].
  3. . 东北新闻网. [2013-02-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6-07-19).
  4. 為排華歷史 加卑詩省道歉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苹果日报 2014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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