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SBL新人選秀會
另一方面,原本都是建教合作一貫的WSBL,選秀會從第十五季(2019年)起開始舉辦,以求建立WSBL制度與形象,更重要的是平衡WSBL各隊實力。
從第十二季起,WSBL便開始進行與UBA的切割,以改變球員兩邊跑的情況。
合約與規範
以下並非完整選秀辦法內容,僅節錄整理重點。詳盡而略為繁瑣部分,請見第十一季新人選秀會報名辦法
- 、入選新人一律合約三年,原球團有優先續約權。
- 、新人需在一個月內報到,未依期報到或拒絕報到者,不得重新選秀,也不能轉隊,合約亦從實際報到後才開始算(周柏臣條款)。
- 、基本薪資:成人級國際賽正選國手月薪至少10萬(不含瓊斯盃),第一輪入選新人至少6萬,第二輪至少5萬,第三輪以後至少4萬。
- 、入選新人與球隊之間,產生合約糾紛與問題,由SBL紀律委員會仲裁協調之
- 、入選新人三年內不得成為自由球員,除非合乎下列情況之一:
- 薪資未達保障額,向紀律委員會申訴後,成為自由球員
- 未被球團註冊進18人名單
- 、球團亦可交易、轉讓入選新人,惟須附上選秀球員同意書以及雙方球隊的轉隊同意書。
- 、報名新人選秀,未入選的球員,都是自由球員,各隊可自行吸收
- 、球員與球隊之「合約」認定,以該球員註冊為該隊SBL球季18人名單為準,這是合約年限開始計算的開始。選秀新人若未列入18人註冊名單,則視同自由球員。
選秀資格
- 沒在WSBL註冊過,也沒有與任何球團及相關企業有合約關係。須簽立切結書。
- 曾參加過HBL甲級聯賽的球員
- 曾參加過UBA公開女一級的球員
- WSBL教練團所推薦之球員
選秀流程
- 依前季排名,從最後一名球隊開始選,選到第一名,以上稱之為一輪。
- 每一輪皆按此順序。
- 一旦放棄,就代表該球團放棄該年度剩下的選秀權
- 選秀一直持續到所有報名者被選完,或所有球團放棄為止。
- 未被選走者即為自由球員
歷年選秀會
大專條款
基本規定:
- 滿25歲不得再打UBA
- UBA和WSBL必須二擇一:同季與前一季都不得註冊WSBL方可打UBA
最早在民國70年代UBA剛設立之初,就有球員同時打社會球隊和UBA的問題存在。
WSBL成立之初大專球員比例就已過高,在WSBL漸入佳境後,學生球員的負荷明顯加重。加上台灣掀起讀研究所的風氣,導致愈來愈多球員超過22歲甚至25歲依然在幫大學打球。
於是大專體總率先提出大專條款,規定尚未打WSBL的大學球員,只能UBA和WSBL二擇一,進行漸進式分割,短時間內對WSBL新血的補注造成重大影響。之後亦加入25歲年齡限制。
現在WSBL和UBA已經順利切割,大專條款的存在感變得很薄弱,但當初若沒有大專體總堅持設立大專條款,就沒有現在較為正常的WSBL和UBA。
來源
sbl官方網站,各球隊官網,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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