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手住宅物業銷售監管局

一手住宅物業銷售監管局英語:,縮寫為SRPA)為香港政府運輸及房屋局轄下的部門,主要負責執行《香港法例》第621章《一手住宅物業銷售條例》,監管發展商必須按照條例提交合適的售樓說明書、價單及提供示範單位等。

一手住宅物業銷售監管局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機構

一手住宅物業銷售監管局標誌
專員陳鈞儀
副專員譚秉基
部門資訊
成立年份2013
所屬部門運輸及房屋局
總部香港柴灣利眾街24號東貿廣場31樓E室
聯絡資訊
網站http://www.srpa.gov.hk/tc/index.html www.srpa.gov.hk/tc/index.html

組織

  • 一手住宅銷售物業監管局:由一名首長級乙級政務官(首長級薪級第三點)出任專員,由一名首席行政主任出任副專員,另外由一支由30名綜合專業人士所組成的隊伍,包括屋宇測量師及產業測量師等,共32名人員。
    • 巡查及監控組,負責查核售樓書、價單及樓盤廣告。
    • 調查及檢視條例遵守情況組,負責調查違反條例的個案。
    • 投訴組,負責接收投訴。
    • 行政及公眾教育組,負責行政及公眾教育。

歷史

為了加強規管新樓宇的銷售,運輸及房屋局於2012年11月表示計劃於2013年4月29日成立一手住宅銷售物業監管局。

2012年12月月初,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將會討論開設首長級職位的事宜[1]

歷任專員

  1. 馮建業(2013年4月29日—2016年5月23日)
  2. 陳鈞儀(2016年5月24日)

售樓說明書

  1. 發展項目的售樓說明書的封面上,必須印明“Sales Brochure”及“售樓說明書”字樣作為其標題。
  2. “Sales Brochure”字樣的字母的大小不得小於18點Times New Roman字體的相同的字母。
  3. “售樓說明書”字樣的字的大小不得小於18點新細明體字體的相同的字。
  4. 如果第(1)、(2)或(3)遭違反,賣方即屬犯罪,可處第6級罰款(即100000元)。

批評

銷監局指由新例生效至2015年3月底,累積有160個樓盤推售,接獲119宗投訴,以銷售安排、失實陳述及樓書投訴最多,惟至今仍未正式作出檢控,文件亦未有披露詳細情况。局方強調已經就投訴個案、巡查發現的違規情況及傳媒查詢的懷疑違例個案,進行立案調查,亦已經陸續將涉嫌違規的調查結果,提交律政司刑事檢控科考慮。[2]

参考文献

  1. 新執法機關管一手樓銷售 《東方日報》 2012年11月27日
  2. 銷監局兩年接119投訴 未作檢控 余敏欽 《香港經濟日報》 2015年4月28日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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