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口
丁即人丁;指的是16歲-60歲的男子、口則指女口;指的是婦女或15歲以下男子。清朝入關除華南地區,人丁須交丁銀,並奉派服徭役;女口則全免。不過華南地區如浙江、福建、廣東、江西等省區女口仍須納食鹽稅,因此女口又稱為食鹽糧口。
18世紀初,清政府實行攤丁入地,丁口所繳納銀按納糧戶實占地畝數量計算徵收, 稱為田额[1];至此丁口不再成為徵稅的派征單位,不過仍為戶政計算單位。1740年之後,中國清朝實行保甲戶口統計法,丁口亦正式成為統計戶政時的人口計算單位。
注釋
- 陆陇其 《三鱼堂日记》卷下:“丘象随来,言《淮南赋役全书》田额之数,俱係折实之数。”
參考資料
- 《台灣歷史辭典》
- 《清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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