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線二星
三線二星。為中華民國警察職務階级之一,高階警察幹部,佩階三線二星,官等列「警正二階至警監二階」,同一般公務員薦任第八職等至簡任第十二職等。上级為三線三星(第二序列),下級為三線一星。
概要
經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考試及格,並經中央警察大學畢業或訓練合格,依法任職。
主要職稱
- 警政署(本部)
- 組長、主任
- 副組長、副主任
- 專門委員
- 督察
- 警政署所屬機關
- 保安警察第二~七總隊:總隊長、副總隊長、主任秘書
- 鐵路警察局:局長、副局長、主任秘書
- 航空警察局:副局長、主任秘書
- 國道警局:副局長、主任秘書
- 港務警察總隊:總隊長
- 警察通訊所:所長
- 學校
- 臺灣警察專科學校:教育長、主任秘書
- 刑事警察局
- 副局長、主任秘書、警政監
- 地方警察局(本部)
- 直轄市警局:副局長、主任秘書、督察長、警政監
- 縣市警局:局長
相等職級
警視長(日本警察)
有名之虛構人物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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