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知令
江戶時代後期的上知令
所谓《上知令》是日本政府通过强制没收将土地国有化、维护中央集权的法律政策,又称《上地令》。日本历史上较著名的《上知令》共有三次。最早的是天保十四年(1843)天保改革进入高潮时的那一次。它其实是针对武士阶级的封地调换令。当时德川幕府拥有约占国有土地总面积四分之一的部分。主持改革的幕府老中(总管大臣)水野越前守觉得还不够,宣布将江户城四周10(日)里、大阪城四周4(日)里的大名、旗本武士封地收回变成幕府将军的直辖领地。原来的藩、地主转封他处。水野同时还鼓励全国各地的武士阶级交还部分领地,自己带头上缴119石领地作为榜样。后两次《上知令》分别发生于德川幕府倒台后的明治4年(1871)和8年。目的是为了没收传统上不缴租税的寺院土地。因为同时推出更著名的、废除非人、秽多(参本文第七卷注解)等贱民身份的《解放令》,反而容易被忽视。
明治時代初期的上知令
江戶時代,寺院及神社的領地(稱寺社領)是得到當時政府認可的,同時可免繳地租。在1871年(明治4年)及1875年(明治8年),政府先後發出兩次上知令將那些土地沒收。在廢藩置縣的同時,由於給予寺社領的領主權力已被瓦解,寺社領本身已失去了法律依據。由於實行地租改正,在全國土地均要上繳地租的原則下,先前擁有免稅特權的土地,包括寺社領等,均一一取消。帶有相似目的的「解放令」,將穢多、非人的所有地「穢地」的免稅特權取消的政令,也同時間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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