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进入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进入许可,简称香港进入许可,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国各使领馆以及外交部驻澳门特派员公署签发的一种供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并居住在境外的中国公民进入香港自由行的许可[1]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进入许可
洛杉矶领馆颁发的两年多次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进入许可
簽發機構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各国使领馆
外交部驻澳门特别行政区特派员公署
证件类型中国大陸居民前往香港地区的旅行证件
用途供居住于海外的中国大陆居民进入香港
签发对象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和第三国居留签证或居留权并在该国居留的中国公民
有效期一/两年多次;三个月一/两次
費用各国使领馆不同

申办条件

根据大陆和香港方面的相关规定,若大陆居民自经由香港转机至非出发国/地区,则无需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进入许可,持护照和有效联程机票即可在香港逗留七天[1][2]。但若大陆居民希望从某国/某地区经由香港回到同一国/地区(而非由香港转机进入第三国/地区,包括中国内地),则需要有效的往来港澳通行证或香港进入许可[1][2]。对于不便回到中国大陆申请港澳通行证的在海外和澳门中国公民,其可以在其居住国所在领区的领馆或特派员公署申请贴在中国护照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进入许可,免去回国办理的麻烦。

不同于往来港澳通行证,香港进入许可原则上仅限拥有第三国或地区居留签证(如学习,工作,永居/绿卡等)的人士于其居留国申请。相对于往来港澳通行证,其有更少的限制。自深圳停办一年多次香港签注改为一周一次一年有效后,大陆地区不再颁发可以让大陆居民在一定期限内无限制地进入香港的旅游签注,而香港进入许可分两年多次,一年多次(上述两者进入次数不限),三个月两次与三个月一次之分,且均可在香港逗留十四天[3]。申办条件与价格依照不同地区使领馆条例办理[1][3][4][5][6][7]

证件设计

证件设计主色调为蓝色。抬头用黑色“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进入许可”和“ENTRY PERMIT OF HONG KONG SAR OF THE P.R.C.”标出;右上方为证件号码;左侧下书申请人的护照号,许可种类,入境次数,最晚入境日期,入境后可停留时间,备注,签发日期,签发地点(使领馆所在地)与签发人签名。除签发日期/地点/签署人签名外,背景为长城图案;签发日期/地点/签署人签名背景为扭曲线防伪印出的洋紫荆花(香港区花)。信息右侧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该证件虽定义为“进入许可”且非签证(如大陆居民通过往来港澳通行证获得的是“签注”而非“签证”,强调进出香港/大陆非国境与国境而是同一国地区与地区的关系),国徽下却有微缩字符防伪印刷“Chinese Visa”,用紫外线照射整页可以看到“中国签证”四个字,申办时也需走使领馆的中国签证申办通道并会把此许可贴于中国护照上。

参考文献

  1. . www.china-embassy.org. [2018-08-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22).
  2. . www.immd.gov.hk. [2018-08-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04) (中文(中国大陆)‎).
  3. . www.china-embassy.or.jp. [2018-08-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2-22).
  4. . au.china-embassy.org. [2018-08-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0-24).
  5. . au.chineseembassy.org. [2018-08-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2-18).
  6. . au.china-embassy.org. [2018-08-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0-24).
  7. . piao.tips. [2018-08-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0-31) (中文(中国大陆)‎).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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