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临时人民政府
中原临时人民政府是1949年3月至1950年2月间存在的大行政区级别的人民政府,辖区即是中原行政区。它与华北人民政府、东北行政委员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前在大解放区设立的政府机构,是中央人民政府和大行政区人民政府的建制雏形[1]。
主要领导 | |
主席 | 邓子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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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席 | 吴芝圃、李一清 |
机构概况 | |
机构类型 | 大行政区人民政府 |
本级中共组织 | 中共中央中原局 |
联络方式 | |
驻地 | |
实际地址 | 开封市 |
机构沿革 | |
1949.3–1950.2 | 中原临时人民政府 |
1950.2–1953.1 | 中南军政委员会 |
1953.1–1954.11 | 中南行政委员会 |
1948年底,随着第二次国共内战推进,中原解放区已管辖7个分区、34个专区、10个市、209个县、1263个区,人口已达到5千万。1948年10月,解放军相继攻占郑州、开封。10月23日,在中共中央中原局向中共中央呈送的报告中,提出建立中原人民民主政府。此后,中原局开展临时政府成立的准备工作。1949年3月3日至6日,在开封召开中原临时人民代表会议,选举刘伯承等21人为中原临时人民政府委员[1]。3月6日,发布中原临时人民政府秘字第一号布告,宣告中原临时人民政府在此日正式成立,主席邓子恢等人在7日就职视事,启用印信[2]。
成立时,中原临时人民政府管辖三个行政公署(鄂豫、江汉、陕南)、九个专员公署(陕州、洛阳、郑州、许昌、南阳、汝南、商丘、淮阳、陈留),以及两个直辖市(开封、郑州)[1]。至1949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前夕,辖区已扩大为6省2市,共辖4个行政公署,56个专员公署,11个省辖市,513个县,面积115万平方公里,人口1.37亿人[2]。
注释
- 柳丽. . 档案记忆 (湖北省武汉市: 湖北省档案馆). 2019, (2019年第3期): 9–13. ISSN 1003-8167 (简体中文).
- . 腾讯网. 2018-10-29 [2020-02-12] (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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