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核心利益
提出
2011年9月6日,中国政府发表《中国的和平发展》白皮书,重新界定出中国核心利益的范围。白皮书指出,中国的核心利益包括:国家主权,国家安全,领土完整,国家统一,中国宪法确立的国家政治制度和社会大局稳定,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本保障。其中“中国宪法确立的国家政治制度和社会大局稳定”、“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本保障”这两项首次被正式宣布为中国的核心利益 [3][4][5][6]。2013年4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钓鱼岛是中国的“核心利益”[7]。
参考文献
- . [2016年2月19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年10月2日).
- 坚持和平发展 但不会牺牲核心利益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 舜网-济南时报.2013年04月17日
- 北正方网
- 习近平:不要指望中国拿核心利益做交易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 南方新闻网.2013年01月30日
- 外交部:中亚涉及中国核心利益绝不允许动乱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齐鲁晚报.2012年06月08日
- 杨洁篪:美方要慎重处理台湾、西藏等涉及中国核心利益的问题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 国际在线.2012-03-06
- 日媒称中国发言人首次称钓鱼岛为“核心利益”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新华网.2013-04-28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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