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巴勒斯坦關係
中國-巴勒斯坦關係,此條目敘述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與巴勒斯坦國的雙邊外交關係,雙方外交關係始於1965年3月22日,在中国人民外交学会主席吴学谦的主持下,巴勒斯坦解放组织驻北京办事处成立,享受大使馆待遇。 1988年11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宣布正式承认巴勒斯坦国並與之建交,同年12月20日,巴解驻北京办事处升格为巴勒斯坦驻华大使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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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巴勒斯坦 |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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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代表機構 | |
巴勒斯坦駐華大使館 | 中國駐巴勒斯坦辦事處 |
外交代表 | |
大使 法里兹·马赫达维[1] | 主任 郭伟 |
官方關係
- 1988年12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宣布承认巴勒斯坦国并与之建交。
- 1990年7月5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驻突尼斯大使开始兼驻巴勒斯坦。
- 巴勒斯坦实行自治后,中华人民共和国于1995年12月在加沙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巴勒斯坦民族权力机构办事处,2004年5月办事处迁至拉姆安拉。
- 2008年6月以后,中华人民共和国驻突尼斯大使不再兼任驻巴勒斯坦大使,对巴交往事宜由办事处主任全权负责。2013年,办事处更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巴勒斯坦国办事处。
注释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 [2018-09-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9-14).
參見
- 巴勒斯坦外交
- 有限承認國家列表
外部連結
- 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巴勒斯坦國辦事處官方網站页面存档备份,存于(简体中文)(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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