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程导弹条约

《中程导弹条约》英語:俄語:),全称《美利坚合众国与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关于销毁中程和中短程导弹之条约》英語:)),中文简称《中导条约》,是指冷战期间,美国苏联之间签订的促使双方销毁中程弹道导弹的公约。1987年12月8日由时任美国总统里根苏共中央总书记戈尔巴乔夫作为两国代表在华盛顿特区签署,1988年6月1日正式生效,于2019年2月2日正式失效。

中程导弹条约
美利坚合众国与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关于销毁中程和中短程导弹之条约
1987年,美国总统里根苏共中央总书记戈尔巴乔夫白宫东厅签署《中程导弹条约》。
條約類型核裁军
簽署日1987年12月8日
地點 美國华盛顿特区白宫
生效日1988年6月1日
生效條件美国苏联批准
失效日原定:无限期[1]
暂停履行义务:
2019年2月2日
宣布正式失效:
2019年8月2日
簽署者 美国总统 罗纳德·里根
苏共中央总书记 米哈伊尔·戈尔巴乔夫
語言英语俄语

背景

苏联根据《中导条约》向美方通报的苏联西部导弹发射阵地坐标。

1962年古巴导弹危机前,美国英国分别在西欧地区和英国部署大量中程导弹,对苏联形成威胁,其力量与苏联相较占优势。古巴危机后降溫停火,美国按与苏联于古巴危机中达成的秘密协议撤出部署于南欧东亚的陆基的中程导弹,英国也随之裁撤了陆基中导,仅保留对苏威胁较低的投掷核自由落体炸弹的轰炸机,和以北极星导弹为主力的潜射核力量。70年代潜射技术提升,潜射弹道导弹射程与精度增强,再次对苏形成威胁,苏联在本国和东欧部署SS-20导弹,以对付美国的潜射弹道导弹系统。随后美国希望籍此契机在欧洲重新部署中程导弹;时任英国首相撒切尔夫人表示支持;而西德總理施密特和后来的法国总统密特朗则另有看法,不希望歐洲大陆戰雲密布。

1979年12月,联邦德国总理施密特倡议,北大西洋公约组织理事会通过决议,敦促美国尽快同苏联举行武器谈判;否则北约将在西欧部署导弹。1981年9月24日,美苏双方开始洽谈[2]

历史

谈判与签署

1987年苏联发行的中程导弹条约签署纪念邮票。

1981年11月30日,美苏双方在日内瓦先后进行过6轮谈判,共110次会议,谈判陷入僵局。

1983年11月,美国开始在英国意大利联邦德国(西德)部署导弹,苏联中断了中程导弹中欧裁军、美苏战略核武器等一系列谈判。

1985年1月8日,美、苏外长在日内瓦达成的协议,同年3月美、苏举行了包括战略武器、中导和太空武器在内的一系列裁军谈判。

1986年10月,美利坚合众国总统罗纳德·里根苏联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米哈伊尔·戈尔巴乔夫冰岛会晤[3],双方同意消除欧洲全部中程导弹。1987年,戈尔巴乔夫同意中程导弹与太空武器分开解决,并接受“全球双零点”方案。

1987年11月,双方外交部长在日内瓦拟定《中导条约》草案。

1987年12月8日,时任美国总统里根苏共中央总书记戈尔巴乔夫华盛顿特区签署[3]

签署后

1988年6月1日,中导条约正式生效。

2007年,俄罗斯战略火箭军司令尼古拉·索洛夫佐夫将军声称俄罗斯准备重启生产中短程导弹[4][5]

2017年,俄方認為包含一些大氣層內美國無人機其實與中程導彈無異,並稱30年來俄罗斯銷毀1,800枚以上、美國只銷毀800枚;俄罗斯總統普京質疑美國自海湾战争起,大量将戰斧巡弋飛彈BGM-109改装为对地用途并用于实战,以陽奉陰違的方式違反條約,態度轉趨強硬。美方對俄方近年的執行上也有相似質疑,促使眾議員要求美國總統川普退出條約。

美俄退出

自1988年里根政府签订中导条约至2018年,美国虽拥有并实际使用海基戰斧巡航导彈用于对地攻击,不过因中导条约,仍有所限制尤其是不能出口,此间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向沙特出口东风-3包括后来的升级替换版本东风-21持默认态度。这一状况持续至特朗普政府发生了改变。

2018年10月20日,美国总统特朗普宣布,由于其認為“俄罗斯长期不遵守条约”,以及拥有大量中短程导弹的中国不是条约签署国,因此美国将退出于1987年签订的《中程导弹条约》[6][7]。2018年12月4日,美國要求俄羅斯在60天內重新遵守條約,期限至隔年2月2日截止。2019年2月1日,美國國務卿蓬佩奧宣布,美國將自2月2日起暫停履行《中程飛彈條約》義務,並啟動為期180天的退出條約程序[8]。美方采取的理由是俄方制造9M729陆基巡航导弹违反了中导条约。美國企業研究所(AEI)及澳洲學者則称,美國退出條約的真正原因是要應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軍事擴張[9]而中国擁有多款弹道和巡航中导,但數量始終未曾公開(部份智庫評估中國约有1200枚射程小于1000公里的短程导弹)。

2019年2月2日,俄羅斯總統普京宣布,俄國將暫停履行《中程導彈條約》義務以回應美國相同的舉措,並開始製造中程超音速飛彈[10][11]。俄方采取的理由是美方早将其BGM-109“远程反舰导弹”(1991年时库存约2000枚,后在用于实战的同期增产,至目前保有量约4000枚)按战场需求随时改回海基巡航导弹并一直开发各种中程大气层内飞行载具用于局部战争违反了中导条约。

2019年8月2日,美国正式退出《中导条约》。[12]

2019年12月12日,美军在加利福尼亚州试射一枚陆基常规弹道导弹,这是美国在退出《中导条约》后首次试射受条约限制的弹道导弹[13]

内容

《中程导弹条约》条约共十七条,规定美苏(俄)双方须全部销毁所拥有的中程导弹及其发射装置和辅助设施、中短程导弹及其发射装置和辅助设施。美苏双方不得再生产、试验中程导弹中短程导弹。双方都拥有就地核查的权利[14]。根据条约,美、苏双方将销毁2,611枚已部署和未部署的中程导弹,其中美国为859枚,苏联为1,752枚[2]

影响

苏联核查员正对即将在第一轮削减中进行销毁的美国BGM 109G巡航导弹进行检查。

《中程导弹条约》是战后双方谈判历史上达成的第一个真正减少核武器数量,并彻底取消一个核武器等级的条约。条约的签订对国际关系的缓和具有重大影响[2][4]。该条约导致中国成了冷战末期全球唯一能出口该类型导弹的国家,并直接导致1988年中国与沙烏地阿拉伯达成目前唯一一笔中程导弹国际贸易

中导条约中对巡航导弹归类问题。对于美方拥有的“战斧”式AGM/UGM/BGM-109巡航导弹是否属于中程导弹苏美双方有一定分歧,苏方认为按射程此类导弹也应归于中导而在销毁之列,美方则认为这类亚音速巡航导弹与弹道导弹相比速度有数量级的差别,不应属于战略性武器。双方最终妥协的结果,是空射和陆基的“战斧”被归于中导后被销毁,而美国海军力保手中的BGM-109,称其所拥有的BGM-109配置反舰引导(改装鱼叉式的引导头)搭载常规弹头(改装小牛式的战斗部),属远程反舰导弹而非中程导弹而得以豁免。苏联解体后美国又很容易地将这批BGM-109改回可搭载核弹头的对地攻击用途。1991年海湾战争前,海军拥有的BGM-109也到了存储期末端,原本已不准备再重开生产线补充,以消耗库存的目的不计生产成本搭载常规弹头对伊发射了288-291枚并担任首轮攻击,而后发现与战机需冒被击落和人员伤亡的风险相比,巡航导弹反而有高性价比的潜力,(类似的,德国在二战末期也发现昂贵的V2比平均执行20-30次轰炸任务即会被击落的Ju-88可能成本更低且避免了人员损失),于是之后又着重以降低成本为目的改进了BGM-109工艺后重新生产。无论如何中导条约在苏联解体后执行和核查力均大减。

中導條約的推動方和最大的得利者是歐洲諸國,因為当时欧洲多国已有可投掷核弹的超音速战术轰炸机,在中短程距离上与中导相比并无太大劣势。随着苏联装备SS20,美国希望联邦德国做出表率,在欧洲部署潘兴Ⅱ与陆基战斧巡航导弹,让在古巴导弹危机中被迫撤出欧洲的中程导弹重返欧洲,以加强欧洲对苏联的遏制。对此英国支持,而法国另有打算,当时联邦德国总理施密特对美国的设想虽有不同看法但难以直接反对:在設想美俄互打核戰爭的狀況下,若是用洲際飛彈互射,歐洲不一定会捲入,但若是中程短距導彈戰爭,歐洲极有可能成為戰場和爭奪地。因此以联邦德国总理施密特为主要推动力量,欧洲希望避免陷入美苏核竞赛,极力促成中导条约,一方面消除苏联中导对欧威胁,另一方面阻止美国在欧洲再次部署中导[15]

参见

参考来源

  1. . 核威胁倡议组织. 2016-06-22 [2016-08-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8-21) (英语).
  2. . 宁夏网(转自《参考消息》). 2007-11-29 [2009年6月28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年4月24日) (中文(简体)‎).
  3. . 人民网. 2008年12月8日 [2009年6月28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年3月4日) (简体中文).
  4. . 新华网. 2007-10-29 [2017-03-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9-01-01) (中文(简体)‎).
  5. Денис Жуков; Ольга Соколик. . РБК daily. 2007-02-20 [2017-03-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02-20).
  6. . CNN. [2018-10-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10-22).
  7. 徐乾昂. . 观察者网. 上海. [2018-10-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10-21) (中文(中国大陆)‎).
  8. . [2019-02-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2-01).
  9. . 明報. 2019年2月2日 [2020年9月28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年8月19日).
  10. 蘋果日報. . 台灣蘋果日報. 2019-02-02 [2019-02-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2-20) (中文(台灣)‎).
  11. 香港01. . 香港01有限公司. 2019-02-02 [2019-02-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2-02) (中文(香港)‎).
  12. . 早报. 2019-08-02 [2019-08-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8-02) (英语).
  13. . [2019-12-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2-13).
  14. 卢敬利. . 新华网. 2007年10月26日 [2009年6月28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7年12月3日) (中文(简体)‎).
  15. . [2017-10-2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10-28).

其他參考文献

  • Bohlen, Avis; Burns, William; Pifer, Steven; Woodworth, John. (PDF). Washington, D.C.: Brookings Institution. 2012 [16 August 2016].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7-02-15).
  • Davis, Lynn E. "Lessons of the INF Treaty." Foreign Affairs 66.4 (1988): 720-734. in JSTOR页面存档备份,存于
  • Garthoff, Raymond L. . Political Science Quarterly. 1983, 98 (2): 197–214. JSTOR 2149415.
  • Giles, Keir; Monaghan, Andrew. . Carlisle Barracks, PA: United States Army War College Press. 2014 [2017-03-05]. ISBN 1-58487-635-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2-12).
  • Haass, Richard. . Lanham, MD: University Press of America. 1988 [2017-03-05]. ISBN 978-0-819-1694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11-24).
  • Legge, J. Michael. (PDF). RAND Corporation. 1983 [15 August 2016].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7-02-15).
  • Rhodes, Richard. . New York, NY: Vintage. 2008 [2017-03-05]. ISBN 978-0-375-71394-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5-02).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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