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葡關係
中葡关系指中国与葡萄牙之间的国家关系,兩國於1979年2月8日建交。2005年,兩國建立全面戰略伙伴關係。中葡關係最早始于1513年明朝時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 |
葡萄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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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代表機構 | |
中國駐葡萄牙大使館 | 葡萄牙駐華大使館 |
外交代表 | |
大使 [[]] | 大使 杜傲杰[1] |
背景
明朝正德初年,有其國人行船至浙江舟山、寧波、福建泉州。
1553年,葡萄牙人以“借地晾晒水浸货物”为借口,通过向明朝海道副使(全称广东提刑按察司巡视海道副使)行贿,获准在廣東香山縣濠鏡請隙地建屋居住。后来葡人日渐骄横,香山县商讨驱逐这批不速之客的办法遂设提调备倭巡辑俗称守澳官衙门,葡人除向广东市舶司缴纳船税外,每年贿赂广东海道副使500两白银,實為歐羅巴洲葡萄牙國在廣東省東部互市之開始。
1571年,在葡萄牙人按惯例贿赂海道副使500两白银之时,因有广东布政使在场,翻译只好说那是付给朝廷的“地租银”,受贿官吏只得将把这笔“地租银”交由布政使上交国库。从此,葡萄牙人的贿赂变成了地租。后经交涉葡人每年上交地租白银500两(后增加至515两)并设立海关对商船抽税和议事亭向葡人夷目宣读命令与双方会商政务香山知县拥有最终司法处分权,葡人设立市政委员会(明称夷目)每3年举行一次选举和一支小型警卫队,建立税关向停泊澳门的葡国船只另行收税以维持澳葡政府经费。1574年明朝在莲花茎设立關閘由海防副使管理,1608年香山县令蔡善继为加强管理颁布《制澳十则》。
1646年,澳葡政府发兵300人、携大炮数门前来助战,一时使南明收复了不少失地。为了感谢传教士,1648年永历帝家族皆入教,同时宫中受洗的还有嫔妃50人,大员40人,太监无数。其嫡母王太后、妻子王皇后、太子朱慈炫都洗礼,但永历帝本人并未受洗。
1648年10月再陷危机,永历帝再次派人赴澳门求援,但澳葡当局仅以火枪百枝相助,显得微不足道。
葡屬澳門
清军平定广东后除废除守澳官外大致沿习明朝对澳措施,1685年清朝于广州漳州宁波云台山设立海关将澳门海关编入广州海关并改称澳门关口设防御1人家人2人。1731年清朝在澳门前山寨设立县丞衙门,作为香山县派驻机构。
1744年,清朝又设立澳门海防军民同知指挥县丞衙门与澳门驻军。澳门同知“专理澳夷事务,兼管督捕海防,宣布朝廷之德意,申明国家之典章”、“遇有奸匪窜匿唆诱民夷斗争、盗窃、及贩卖人口、私运禁物等事,悉归查察办理”。
1748年,华人李廷富和简亚二犯事,驻澳葡兵于大炮台拘捕,因拒不认罪被葡兵毒打致死。澳葡总督梅内泽斯拒不交出凶徒,次年经多番交涉,梅内泽斯交出凶手。此事件导致清朝于1749年颁布《澳夷善后事宜条议》,进一步加强清朝对澳门的全面管治。
1849年,葡萄牙停止向清朝交地租並佔領關閘;1851年,佔領氹仔;1863年,佔領塔石、沙岡、新橋、沙梨頭等地;1864年,佔領路環;1879年,佔領龍田村;1883年,佔領望廈村(望廈)、荔枝灣 、石澳及青洲等地,建立海島市。
1887年,签订《中葡里斯本草約》,随后正式在北京签订《中葡和好通商条约》(至1928年期满失效),澳门正式成为葡萄牙殖民地。
1999年,葡萄牙將澳門主權移交中国。
文化交流
1630年,葡萄牙人何大化以耶穌會會士的身分抵達澳門,在澳門聖保祿學院學習漢語。1636年,進入明朝內地,前往杭州。1638年1月至1643年,被耶穌會派往武昌傳教,時值明朝末年,武昌駐地被毀。1643年,到福州傳教。
1648年,一位耶穌會葡萄牙籍的傳教士陽瑪諾進行勸化與邊顯基督教褔音書籍的工作。1659年3月1日,陽瑪諾卒於杭州,葬於杭州城外的方井。
1666年,何大化因教案牽連,由福州被傳往北京訊問。1667年,與多位耶穌會會士被驅逐到廣州,任廣州駐地會長。1669年至1672年,任耶穌會中國副省區會長。1672年,耶穌會獲清廷平反,再度返回原駐地福州。1677年,何大化於福州逝世,葬於福州城外十字山。
注释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 [2018-09-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9-14).
外部連結
- 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葡萄牙共和國大使館官方網站页面存档备份,存于(简体中文)(葡萄牙文)
- 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葡萄牙共和國大使館經濟商務參贊處官方網站页面存档备份,存于(简体中文)(英文)(葡萄牙文)
- 葡萄牙駐華大使館官方網站(简体中文)(英文)(葡萄牙文)
- 葡萄牙駐澳門總領事館官方網站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繁體中文)(葡萄牙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