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大克

大克1960年3月[1],男,江西东乡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

乐大克
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任期
2013年1月-2015年6月25日
个人资料
出生1960年3月(60歲)
江西东乡
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
母校江西大学

生平

1976年12月在江西省东乡县红星垦殖场知青,1983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毕业于江西省东乡师范学校、中国刑事侦察学院江西大学夜大汉语言文学专业、江西省委党校青干班、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国际关系专业及中央党校中青班,博士研究生学历。历任江西省公安厅九处干部、二科副科长、秘书科科长、九处副处长、上高县公安局副局长、江西省国家安全厅二处副处长、二处处长、副厅长。

2004年9月进入西藏,任西藏自治区国家安全厅党委书记、厅长。2013年1月任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2]。2015年6月26日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组织调查[3],他是十八大以来西藏自治区首个被调查的省部级官员[2]。2015年10月30日被双开,移送司法机关[4]。2016年9月2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消息: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乐大克涉嫌受贿一案,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河南省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后,移送河南省郑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郑州市人民检察院已向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被告人乐大克利用担任西藏自治区国家安全厅党委书记、厅长,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5]

2016年12月30日,乐大克因受贿1873万元被郑州中院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二百万元。[6]

参考文献

  1. . 路透社. Jun 25, 2015 [2015年6月26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年6月26日) (英语).
  2. . 中国经济网. 2015年6月26日 [2015年6月26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年6月26日).
  3. .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2015年6月26日 [2015年6月26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年3月4日).
  4. .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2015年10月30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年12月22日).
  5.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2016-09-26 [2016-09-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9-27).
  6. . 新浪. 2016年12月30日 [2016-12-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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