乒乓球規則

以下為乒乓球運動的部分規則。

发球

  • 发球开始时,球自然地置于非持拍手的手掌上,手掌平坦张开,保持静止。
  • 发球时,发球员必须以非持拍手将球几乎垂直地向上抛起,且不得使球旋转,并使球在离开非持拍手的手掌之后上升至少16公分。球離開手掌到被击出前不能碰觸任何物体,亦不得以服裝或身體任意部位做出遮擋行為,使接發球員看不見完整的發球過程,若有則判為犯規。
  • 当球从抛起的最高点下降时,发球员才可击球,之後使球首先触及發球方台区,然后越过或绕过球网装置,再触及接发球方台区。若球在發球過程中觸碰到球網裝置,必須重新發球。双打中,球应先后触及发球方和接發球方的右半区。
  • 从发球开始,到球被击出,球要始终在台面以上和发球员的端线以外以防桌內發球犯規,而且不能被发球员或其双打同伴的身体或衣服的任何部分挡住,否則亦視同犯規。

击球

對方發球或回擊後,本方球員應予擊球使球直接觸及對方檯區,或觸及球網組合後再觸及對方檯區。

失分

  • 未能合法发球。
  • 未能合法还击。
  • 击球后,该球没有触及对方台区而離開球檯。
  • 阻挡;
  • 同一方连击;
  • 用不符合规则条款的拍面击球;
  • 运动员或运动员穿戴的任何物件使球台移动;
  • 运动员穿戴的任何物件触及球网装置;
  • 非执拍手触及比赛台面;
  • 双打运动员击球次序错误;
  • 执行轮换發球法时,发球一方被接发球一方或其双打同伴,包括接发球一击,完成了13次合法还击。

一局比赛

  • 在一局比赛中,先得11分的一方为胜方;10平后,先多得2分的一方为胜方。
  • 通常在國際正式比赛,單項賽(单打、雙打)采用七局四胜制,团体赛中的单打或双打采用五局三胜制。在巡迴公開賽中的雙打雖然亦為單項賽,但採用五局三胜制。

次序和方位

  • 在获得2分后,接发球方变为发球方,依此类推,直到该局比赛结束,或直至双方比分为10平,或采用轮换發球法时,发球和接发球次序不变,但每人只轮发1分球。
  • 在双打中,每次换發球时,前面的接发球员应成为发球员,前面的发球员的同伴应成为接发球员。
  • 在一局比赛中首先发球的一方,在该场比赛的下一局中应首先接发球,在双打比赛的决胜局中,当一方先得5分后,接发球一方必须交换接发球次序。
  • 一局中,在某一方位比赛的一方,在该场比赛的下一局应换到另一方位。在决胜局中,一方先得5分时,双方应交换方位。

间歇

  • 在局与局之间,有不超过1分钟的休息。
  • 在一场比赛中,双方各有一次不超过1分钟的暂停。
  • 每局比赛中,每得6分球后,或决胜局交换方位时,有短暂的时间擦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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