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列表

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處委會)列表,1947年3月2日下午,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首次在中山堂舉行,台灣其餘各地紛紛成立各地方的處理委員會,協調並處理因一天前圓環緝煙事件,引發的各地暴動及政治訴求。根據二二八檔案,記錄以下27個處理委員會。其中(臺北)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為最重要的第一層處委會,人口較多的縣市地區為第二層處委會,其餘為第三層處委會。各處委會之名單,主要來自分布在全臺各地的情治人員提供之「密報」,其中不無虛構造假的情況。

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及活動列表

第一層級的「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台北市)
機關名稱(含序號)主要負責人內部機構活動情形成立日期解散日期來源
01、臺北王添灯蔣渭川陳逸松…等財政組(陳春金)、糧食組(劉明朝)
調查組(吳春霖)、治安組(許德輝)
救護組、組織組(呂伯雄)
宣傳組(張晴川)、總務組(潘渠源)
連絡組(黃朝琴)、交通組(吳國信)
3月5日通過處委會組織大綱,提出八項政治改革方案。
3月6日補開正式成立大會,選出常務委員。王添灯宣讀向中外廣播有關二二八事件真相全文,提出所謂「三十二條要求」。
3月7日通過三十二條要求,在紛擾中又增加十條,而成「四十二條要求」。
3月1日3月10日[1]


第二層級的「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人口多地區)
機關名稱(含序號)主要負責人內部機構活動情形成立日期解散日期來源
02、基隆分會主任委員黃樹水
副主任委員楊元丁
下設總務、治安、宣慰、調查、善後、糧食等6組除要求政治改革外,亦謀解決糧食問題。3月4日[2][3]
03、新竹市主任委員張式穀
副主任委員何乾欽
內設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各1名、參議13人,下設總務、政務、糧食、治安等部曾派彭德、李堯承往省處委會開會,向地方殷商富戶徵募經費,組織治安隊。3月3日3月13日[4][5]
04、新竹縣黃運金內分總務、治安、糧食3部,每部約有委員4名總務部曾向民間徵收財物務,
作為治安隊維護費用。
3月7日3月10日[6]
05、臺中地區時局林連宗林獻堂
林糊洪元煌
黃朝清賴通堯
林月鏡吳振武
謝雪紅童炳輝
張煥珪莊垂勝
巫永昌
設執行委員15人曾召開「臺中市政處理懇談會」
決定事項:
1 對死傷者支給慰問金
2 派員向治安本部致敬
3 成立臺中市政臨時監委會,以利市政之推行
4 促進以最短期間,實行市長民選
5 擬定市政臨時監委會名單。
3月2日3月12日[7][8]
06、彰化市善後設總務、警備、傳令、消防、治安、宣傳、情報、救護、會計等組。3月8處理委員會決議設行政等八部,並推舉代表與市府聯繫。3月3日3月11日[9]
07、嘉義市三二事件主任委員兼作戰司令
三民主義青年團嘉義分團籌備處
主任陳復志
作戰本部參謀長盧鎰
作戰本部宣傳部長蘇憲章
下設作戰司令部,內分作戰本部、參謀本部、宣傳部、總務部、外務部、各區保安隊等佔領政府機關,攻擊陸空軍警憲兵駐防,廣播叛逆政府言論。3月3日[10]
08、臺南市主任委員韓石泉
副主任委員黃百祿莊孟侯
內分6組:
總務組長沈榮、治安組長湯德章
宣傳組長侯全成、糧食組長陳天順
連絡組長李願能、救護組長翁金
3月5日3月11日[11][12]
09、臺南縣陳華宗陳端明
沈乃霖楊瑞雲
主任委員陳華宗「大發反叛政府言論,協力援助嘉義學生軍暴動」。3月9日[13][14]
10、高雄市主任委員議長彭清靠分治安、宣傳、糧食等組3月5日[15]
11、屏東分會主任委員張吉甫
副主任委員黃聯登葉秋木
分政治、交涉、財政、救護、宣傳、警備、連絡、糧食等8組成立大會中通過13項要求,包括有關政治、軍事、經濟等各方面意見。3月6日3月9日[16]
12、澎湖分會主任委員許整景內設總務、宣傳、糧食、維持4組,同時成立「青年自治同盟」3月6日3月11日[17][18]
13、宜蘭分會主任委員郭章垣
副主委黃再壽陳金波游如川
推張振茂為代理市長,又派蔡老柯、游如川為代表赴臺北請願。3月4日[19][20]
14、花蓮分會主任委員馬有岳
副主任委員鄭東辛鄭根井
許聰敏、行政委員鄭東辛
鄭根井王明進
分糧食、行政、治安、檢舉、募捐、報導、交涉7部3月5日3月10日[21]
15、臺東分會陳振宗吳金玉邱英內分總務、指揮、情報、治安、經濟、輸送、救護、消防、通訊、聯絡、宣傳等11部煽動暴徒劫奪憲警及飛機場、武器。3月4日3月15日[22]
第三層級的「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人口少地區)
機關名稱(含序號)主要負責人內部機構活動情形成立日期解散日期來源
16、淡水分會陳玉光楊三郎
杜家齊施永錫王榮生
小組會議中曾決議殺盡外地人,
並秘密發動青年同盟搶繳砲臺部槍械。
3月3日[23]
17、板橋支會推舉王以文為主任委員
副主任委員游石虎
常務委員會下設
總務、聯絡、糧食、治安、財務、救護等組。治安組分學生青年兩隊外,各里均設警衛隊
會中決議:
1 支持5日省處委會對陳長官提出之政治改革八條大綱
2 派代表至省處委會,促成重要要求之趕速實行。
3月6日[24]
18、中壢分會委員張阿滿陳德星林添奎
鄒富章林煥榮陳進祥
吳鴻爐張芳杰劉阿田
陳德興
[25][26]
19、豐原區時局主席林碧梧
副主席羅安
總務組組長廖畢萬
副組長陳清泉
調查宣傳組組長廖允寬
副組長何居福
保安組組長林枝瀨
副組長黃老全
運輸組組長葉世潭
副組長林阿炳
救護組組長張慶雲
副組長林金
3月7日[27]
20、大甲時局會長吳淮澄
副會長王萬傳
主任委員郭金焜
內分總務、治安、宣傳、救護、民生等5組3月3日[28]
21、北斗分會主任委員區長林伯餘
副主任委員林伯廷
總務部長林文騰
保安部長吳來興
宣傳部長林為富
協力維持地方治安,秉承台中地區之宗旨指導民眾,以統一該區處理事項。[29][30]
22、員林主任委員鎮長張清柳
副主任委員前副鎮長林朝業
財政組長員林富豪詹春泉
成立自衛隊,以維持治安。3月3日[31]
23、朴子鎮主席黃媽典
副主席黃慎言
總務組長鄭氆
糧食組長李灣
宣傳組長蔡朴生
聯絡組長陳松林
救護組長王清波
治安組長黃錫鏞
[32]
24、臺南縣北門區主席吳新榮總務組長魏順安
糧食組長陳清汗
宣傳組長呂榮輝與莊金珍
治安組長李榮凱與鄭春河
聯絡組長蔡文珠
青年組長賴石成
救護組長李六
3月5日3月10日[33][34]
25、新營主任委員陳華宗
副主任委員沈昆山吳榮輝
總務組長曾金旺
聯絡組長曾連窓
治安組長賴春田
糧食組長郭睿
救護組長梁道
李應彰青年組長
3月3日[35][36]
26、羅東牙醫師陳成岳領導接收警察局武器,維持地方秩序。[37]
27、鳳林會長林茂盛
經濟部長陳長明
印發傳單,乘機招集海外歸臺青年,組織青年團「大肆暴動」。3月4日3月11日[38][39]
[40][41]

參考資料

腳註

  1. 林元輝編註,《二二八事件臺灣本地新聞史料彙編》,
    3第4冊 頁2233-2234。
  2. 〈林風致柯復興代電,收文才下279號〉(民國36年3月24日收)
  3. 《報基隆叛徒暴亂情況》,「保密局臺灣站二二八相關檔案」,檔號:A_01_0003。
  4. 〈張振聲致林振藩代電〉(民國36年4月9日收,收文有下273號)
  5. 《報新竹市處理委員分會叛徒名冊》,「保密局臺灣站二二八相關檔案」,檔號:A_08_0023。
  6. 臺灣省警備總司令部,〈新竹縣偽處理委員會機構調查表〉,頁388。
  7. 〈王孝順呈林先生情報〉(民國36年4月3日,中奸情臨上字49號〉
  8. 《彙辦案件》,「保密局臺灣站二二八相關檔案」,檔號:A_09_0001。
  9. 林元輝編註,《二二八事件臺灣本地新聞史料彙編》,第1冊,頁86-87。
  10. 〈孫志俊呈監察委員何:嘉義市三二事件報告書〉,頁437-439,441-442。
  11. 〈二二八事件臺南市處理委員會分會名單〉
  12. 「保密局臺灣站二二八相關檔案」,檔號:A_02_0011。
  13. 〈臺南縣二二八事處理委員會之發起人冊〉
  14. 「保密局臺灣站二二八相關檔案」,檔號:A_02_0011。
  15. 賴澤涵等人主筆,《「二二八事件」研究報告》,頁117
  16. 〈臺灣省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屏東分會及各組幹部名冊〉,頁555-556
  17. 〈朱信士呈林振藩報告,澎情12號〉(民國36年3月13日)
  18. 「保密局臺灣站二二八相關檔案」,檔號:A_07_0002
  19. 〈朱信士呈林振藩報告,澎情12號〉(民國36年3月13日)
  20. 「保密局臺灣站二二八相關檔案」,檔號:A_07_0002。
  21. 〈二二八事變處理委員會花蓮分會組織機構表〉(收文有下63號 民國36年4月2日收),《二二八事變處理委員會花蓮分會組織機構表壹份》,「保密局臺灣站二二八相關檔案」,檔號:A_07_0014。
  22. 〈臺東縣事變經過報告〉,頁14-16。
  23. 簡笙簧主編,歐素瑛,李文玉編,《二二八事件檔案彙編(十一):臺北縣政府檔案》,頁132。
  24. 林元輝編註,《二二八事件臺灣本地新聞史料彙編》,第4冊,頁2250。
  25. 〈張振聲致臺北林振藩先生代電,收文有下56號〉(民國36年4月2日)
  26. 《彙冊報辦案件》,「保密局臺灣站二二八相關檔案」,檔號:A_09_0003。
  27. 林元輝編註,《二二八事件臺灣本地新聞史料彙編》,第3冊,頁1180-1181。
  28. 林元輝編註,《二二八事件臺灣本地新聞史料彙編》,第3冊,頁1187。
  29. 〈林文騰陳情書〉(民國36年5月)
  30. 《函請劉戈青、周敏生參辦林文騰自新案》,「保密局臺灣站二二八相關檔案」,檔號:A_08_0020。
  31. 賴澤涵等人主筆,《「二二八事件」研究報告》,頁98。
  32. 《臺南暴徒黃媽典李灣案》,「保密局臺灣站二二八相關檔案」,檔號:A_02_0004。
  33. 「臺南縣北門區二二八處理委員會組織內幕名單」
  34. 「保密局臺灣站二二八相關檔案」,檔號:A_02_0011。
  35. 〈張秉承呈南京言普誠,力寒午社情台182號之附件:「臺南縣(新營)偽處理會機構調查表」〉(民國36年5月14日)
  36. 《報臺南新營、佳旦、東石等地暴動人犯》,「保密局臺灣站二二八相關檔案」,檔號:A_03_0012。
  37. 賴澤涵等人主筆,《「二二八事件」研究報告》,頁142。
  38. 〈張秉承致南京言普誠代電,才迴午奸情台124號〉
  39. 《報花蓮縣鳳林區叛亂情形》,「保密局臺灣站二二八相關檔案」,檔號:A_07_0007
  40. 〈紀桐霰致林振藩代電〉(民國364月12日收,收文有下368號〉
  41. 《調查表》,「保密局臺灣站二二八相關檔案」,檔號:A_07_0013。

其他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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