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子
交子,是中國北宋時四川省流通的紙幣,是世界上最早“正式”发行的鈔票。[1]交子是古代四川省的俚語,其中「交」是「雙面印刷」的意思,詞語的意思解釋為雙面印刷的票券或憑證。
交子又有“官交子”和“私交子”之分,私交子是民間流行的票據,官交子是朝廷成立交子務後的官方紙幣。 注:右交子圖可能是錯誤的圖片,因為圖中的文言文意為『本券可流通於除四川以外的各地…』,但交子主要在四川使用。
作為票據
宋太祖下令回收四川的黃金、白銀和銅錢,運往中央,鑄造鐵錢代用,並禁止帶銅錢入四川。於是鐵錢成為四川的主要貨幣。但因為鐵比銅廉價,鐵錢價值較低,重量更高,鐵錢1000文重約25斤,商人經常要用馬車載運鐵錢,使用上十分不便。民眾往往將鐵錢寄存在「交子鋪」中,換取票據交子,並在日常生活中用作交易。[2]
交子面額由一貫到十貫不等,發放時臨時填寫,“书填贯文,不限多少,收入人户见钱,便给交子”。後改為印發,有五貫、十貫兩種,不久又改為一貫和五百文。交子的印刷技術是用红、黑两种颜色印刷,以秘密记号和圖樣來達到防伪的功效。[3]
益州知州張詠对交子铺户进行整顿,官方指定专由以王昌懿为首的十六家富商特許经营[4],發行原有定額,每兩年整為一屆[5],到期造新換舊,嚴禁民間私造。
交子鋪將寄存的財物投資於邸店業務,由於過度投資,使交子難於兌換,多次發生擠兌的騷亂,“以至聚众争闹,官为差官拦约,每一贯,多只得七八百”[6],“富者资稍衰不能偿所负、争讼数起”[7]。甚至天禧四年(1020年)益州知州寇瑊一度下令取缔交子,并将交子铺封闭。[8]
作為紙幣
當時宋朝因與西夏和辽交戰,軍費增加,天圣元年(1023年)下令交子鋪停止發行交子,已發行的交子全部回收,改由朝廷設益州交子務,由國家壟斷發行交子,即「官交子」,官交子規定均比照私交子,同樣以紅、青、黑三色銅版套印,亦有密碼花押,並加蓋本州州印。[9]交子遂取代鐵錢,成為四川的主要貨幣。
天圣元年(1023年)宋仁宗趙禎登基,转运使薛田建議朝廷设置益州“交子务”[10],自二年二月发行“官交子”[11]。熙寧初年,偽造交子等同於偽造官方文書。熙宁二年(1069年)闰十一月,诏置交子务于潞州,熙宁五年,戴蒙建议将每界交子行用期延长到兩屆(四年),發行額等於增長一倍,此後交子开始贬值[12]。陝西等地也曾一度使用交子。南宋初年,淮南路發行過兩淮交子,简称“淮交”。
北宋政府規定「官交子」兌換儲備金有鐵錢三十六萬貫,以避免私交子使用時期,因交子户挪用准备金,导致纸币无法兑现。[13]官交子的发行有一定的上限,第一界官交子发行总额为一百二十五万六千三百四十贯。[14]官交子有一定的使用期限,交界的時間至今仍有爭議,一般以為早期为二周年一界[15],從第一界至第二十四界均守此制。自第二十五界起改交子兩界並用,發行量實際上增加一倍,也就是四年二界的說法,也有三年一界之說[16]。交子面額單位起初是1-10貫,為了方便流通,滲入民間,後來將面額單位調整為1貫和500文。
貶值
哲宗時,無限制地增印,交子貶值更厲害。徽宗大观元年(1107年),改交子為錢引,旧交子皆毋得兑[17],除四川、福建、浙江、湖广等地仍沿用“交子”外,其它诸路均改用“钱引”。
宋哲宗绍圣元年(1094年),每界交子发行量增至1406340贯[18],由於新舊两界並行,实际上相当于每界发行2812680贯。元符元年(1098年),“增四十八万道”,每界发行量增至1886340贯[19]。宋理宗时,交子与钱引发行满九十九界[20],又改发三料川引。宝佑四年(1256年),改钱引为四川会子,此後未再更改。
参考文献
引用
- Ebrey, Walthall, Palais, (2006). East Asia: A Cultural, Social, and Political History. Boston: Houghton Mifflin Company. pg.156; Bowman, John S. (2000). Columbia Chronologies of Asian History and Culture. New York: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pg.105; Gernet, Jacques (1962). Daily Life in China on the Eve of the Mongol Invasion, 1250-1276. Stanford: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ISBN 0-8047-0720-0. pg.60.
- 《诚斋集》卷129《陈择之墓志铭》:“初,蜀之民私以楮券为货,谓之交子。至天圣中,官始权之,再岁一易,谓之交界。”杨冠卿《客亭类稿》卷9《重楮币说》:“西州之楮币,其便用亦东州之楮币也;东州之铜钱,其流通亦西州之铁钱也。何西州用之百年而无弊,贸百金之货,走千里之途,卷而怀之,皆曰铁不如楮便也。……铜者人之所贵,铁者人之所贱,故蜀之铁与楮并行而无弊。……夫蜀之立法,则曰:租税之输,茶、盐、酒酤之输,关市泽梁之输,皆许折纳,以惟民之便。此一法也,又有一法焉,贱则官出金以收之,而不使常贱,贵则官散之,以示其称提。使之势常平,而无此重彼轻之弊。夫如是则楮与铁常相权,而公与私常相济,何弊之有哉!”
- 《楮币谱》载,私交子“表里印记,隐秘题号,朱墨间错,私自参验书缗钱之数”。
- 李心传《建炎以来朝野杂记》甲集卷16《四川钱引》说:“四川钱引,旧成(都)豪民十六户主之。”
- 《湘山野录》卷上说:“公(张泳)以剑外铁缗锱重,设质剂之法,一交一缗,以三年一界换之。始祥符辛亥(四年),今熙宁丙辰(九年),六十六年,计已二十二界矣。”《山堂群书考索》后集卷62《财用门·楮币类》引《神宗宝训》之说却有不同:“设质剂之法,一交一缗,以三年为一界而换之。始祥符之辛亥,至熙宁之丙辰,六十五年,三十二界。”
- 《宋朝事实》
- 《全蜀艺文志》
- 《宋朝事实》记载:“知府事谏议大夫寇瑊奏:臣到任,诱劝交子户王昌懿等,令收闭交子铺,封印卓,更不书放。直至今年春,方始支还人上钱了当。其余外县有交子户,并皆诉纳,将印卓毁弃讫。乞下益州,今后民间更不得似日前置交子铺。”
- 《蜀箋譜》:“大观元年五月,改交子务为钱引务,版铸印凡六:曰敕字、曰大料例、曰年限、曰背印,皆以墨;曰青面,以蓝;曰红团,以朱。”
- 李心传《建炎以来朝野杂记》甲集卷16《四川钱引》说:“四川钱引,旧成(都)豪民十六户主之。天圣元年冬,始置官交子务(十一月戊午),每四年两界,印给一百二十五万缗。”
- 《楮币谱》说:“始置益州交子务,时天圣元年十一月也。自二年二月为始,至三年二月终,凡为交子一百二十五万六千三百四十贯,其后每界视此数为准。交子旧以二月二十日起界,清献公(赵扦)为记时,已迁至七月也。熙宁五年,续添造一界,其数如前,作两界行使,从监官戴蒙之请也。”
- 吕陶说熙宁十年(1077年),彭州一带“在州现今实直,第二十七界交子卖九百六十”,“第二十六界交子卖九百四十”(《净德集》卷1《奏为官场买茶亏损园户致有词诉喧闹事状》)。苏辙在宋哲宗初说,交子“近岁止卖九百以上”(《栾城集》卷36《论蜀茶五害状》)
- 《宋史·食货志》记载:“大凡旧岁造一界,备本钱三十六万缗,新旧相因。”
- 《蜀中广记》引《楮币谱》记载:“(第一界交子)自(天圣二年)二月为始,至三年二月终,凡为交子一百二十五万六千三百四十贯,其后每界视此数为准。”
- 《诚斋集》卷一二九《陈择之墓志铭》云:“至天圣中,官始权之,再岁一易,谓之交界。”
- 李心传《建炎以来朝野杂记》记载:“自天圣立川交子法,每再岁一易”,但李心传在《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又说:“天圣间,立川交子法,三岁一易。”;北宋僧人文莹著《湘山野录》還有“六十五年二十二界”的說法,另《群书考索》引《宝训》的记载称“六十五年三十二界”,但這些講法卻很難推論出官交子實始於天圣元年(1023年)。
- 《宋史》卷181《食货志》载:“大观元年,诏改四川交子务为钱引务。……以四十三界引准书放数,仍用旧印行之,使人不疑扰。”《建炎以来朝野杂记》甲集卷16《四川钱引》载:“大观元年夏,改交子为钱引(四月甲子),旧交子皆毋得兑。”
- 《蜀中广记》卷67引《楮币谱》
- 《蜀中广记》卷67引《楮币谱》
- 张端义《贵耳集》卷下说:“乖崖张公(詠)帅蜀时,请于朝,创用楮币,约以百界。……七、八年前,已及九十九界。”
書目
- 加藤繁著,吳杰譯:《中國經濟史考証》(台北,華世出版社,1976),〈交子的起源〉,頁467-478。
- 高橋弘臣著,林松濤譯:《宋金元貨幣史研究——元朝貨幣政策之形成過程》(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
- 彭信威:《中國貨幣史》(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