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官
京官指于京師任官的官员,一般是朝廷中央政府的官員。与任職于首都之外地方的外官相对。 現代中國亦以北京為首都及政治中心,所以稱中央官員為京官。
在唐朝,官员分为京官和外官两个系统;京官的薪水由太府寺(后改由度支)。外官的俸禄则就地征集[1]。唐初的时候,外官的待遇比京官要低[2]。但是在节度使权重时,则比京官要高[3]。 在宋朝,京官为选人之上,朝官之下的一个文官等级。[4]
清朝的京官聚宴习以为常,“若不赴席、不宴客,即不列于人数”[5]。由於京官日常開支大,俸祿極微薄[6],“不取之百姓,势必饥寒”[7],因此常需要地方官的冰敬與炭敬。又如李慈铭于光绪十年接受李鸿章的邀请,主持北学海堂山長,每年的束修是1200两银子,李慈铭的日記也記載接受礼品,总类相當丰富,有茶叶、烟草、火腿、鱼翅、笋干、糕点、水果以及毛笔、书籍等。冰敬與炭敬之外,還有别敬,“光(绪)、宣(统)之际,公行贿赂,专重权贵,末秩闲曹愈难沾丐矣”。[8]。即使廉潔如曾國藩也無法完全拒絕額外的收入。[9]
参考和脚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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