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肉路障截停非法賽車事件

人肉路障截停非法賽車事件發生於2009年7月13日的香港九龍觀塘繞道警務人員截停香港市民私家車等的車輛,作為路障以堵非法賽車,最後因為意外而導致部分被徵用的車輛損毀。

事發經過

警察透過指揮及控制中心知悉多輛車輛正在進行非法賽車報警,於凌晨1時29分,一名警長發現約20輛私家車沿秀茂坪道飛馳往將軍澳,涉及10多輛車的車隊沿著寶琳北路折返,高速向觀塘繞道往秀茂坪駛去,遂響起警察電單車的警號作出追截,至翠林路時,車隊失蹤

當時觀塘繞道近麗港城一段正在進行加建隔音屏障工程,該路段的車速限制是每小時50公里。按照目擊者的引述,當時的車速高達每小時160公里,比較當時的觀塘繞道每路段車速限制超出2至3.2倍[1]。同時,一隊警務人接獲報警,遂駕駛往觀塘繞道近觀塘碼頭對開一個彎位時,並且隨即設立路障,並且將衝鋒車斜向泊於觀塘繞道西行線的中線,同時示意幾輛途經的車輛,包括3輛的士、一輛私家車及1輛輕型貨車分別停泊於3條行車線上,以製造阻塞屏風,以堵截隨後而至的飛車車隊。

正當人員打算拿出工具設置路障之際,10多輛私家車高速駛至,並且衝向停在3條線的車輛,造成嚴重的連環碰撞,部分私家車在碰撞後更利用車與車之間的空隙向前逃走,亦有私家車向後逆線逃,其中3名被告當場被拘捕。其他人員接報窮追,其中一輛逆線駛入偉發道麗港公園外,因為車身撞毀至拋錨,司機棄車逃去,一名警署警長駕駛警察電單車追至,下車後與司機糾纏間被襲受傷,司機棄下車上受傷的女乘客逃去,女乘客及警署警長其後被一併送進醫院。至於案中其他被告,分別則在案發現場附近和長沙灣批發市場被捕。[2][3]

後續

同月14日,時任警務處處長鄧竟成向外界道歉[4][5][6]。其後,警隊作出檢討,並且制訂有關路障指引,同時向前線人員發出處長訓令,日後設立路障前亦須先進行風險評估等。

2010年11月,5名被告被控危險駕駛罪名成立,分別被判入獄12至16月,停牌3年。[7]

參見

参考文献

  1. . [2010-07-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10-03).
  2. . [2010年11月11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0年11月14日).
  3. . [2010年11月11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0年11月14日).
  4. . [2010-01-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9-07-19).
  5. 鄧竟成就反賽車行動致歉-政府新聞處
  6. 監警會回應警方於觀塘繞道攔截非法賽車的行動-2009年7月14日新聞發布
  7. . [2010年11月11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0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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