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闽旭

何闽旭1955年10月-2009年12月),福建邵武人,中共党员,曾任安徽省副省长, 2007年12月25日以受贿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

何闽旭于1971年1月参加工作,从部队退役后,历任浙江省人事局干事,劳动人事局副处长,劳动人事厅人才交流中心主任,浙江劳动厅副厅长,浙江丽水地委副书记、书记,安徽省池州地委书记,池州市委书记,池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2005年6月17日因“招商引资成绩显著”当选为安徽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2006年6月23日,何闽旭因“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巨额钱款;严重渎职;生活腐化堕落”而被中纪委“双规”, 8月25日被安徽省十届人大常委会免去副省长职务,9月28日,因涉嫌受贿犯罪被逮捕。 2007年12月25日,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何闽旭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何闽旭对此判决未上诉,判决生效。

参考资料

  1. 含非:安徽十届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命何闽旭为副省长,安徽先锋网,2005年6月20日,于2009年4月21日查阅
  2. 金勇:皖原副省长何闽旭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公职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2006年11月4日,于2009年4月21日查阅
  3. 王和岩:解析何闽旭案,《财经》,2008年第01期,于2009年4月21日查阅
  4. 储叶来:何闽旭为啥能“边腐败边升官”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新华网,2006年11月17日,于2009年4月21日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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