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甸

顺治十二年(1655年)出生,寄籍南平,移居福州。康熙四十五年(1706年)进士。巡抚张伯行开創鳌峰书院,延聘余甸前往主持。歷官四川江津县知县,升户部主事。雍正二年(1724年)任山东按察使,触怒年羹尧。官至顺天府丞。

1655年-?),字田生,初名祖训,字仲敏。福建福清人。

书法、文章皆冠绝一时,又喜歡收集砚台。十年(1732年),山东蒲台县知县朱成元送禮簿事發,被指稱收銀二千餘兩[1],與黄炳博尔多同判绞监候,遂奪官。晚年字修吾,号芳初,曾因寫對聯出事下獄,不久病逝。著有《千卷楼集》。[2]

注釋

  1. 《世宗憲皇帝上諭內閣》卷71載:“余甸以清官自居,乃亦收受朱成元之送。”
  2. 《福建通志》:甸字田生初名祖训字仲敏福清人康熙四十五年进士官顺天府丞。好铭砚文章书法并冠一时。

參考書目

  • 乾隆《福清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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