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壘打
棒球運動中,全壘打是一種打者可環繞所有壘包一周的安打。除了打者跑到終點本壘時,可自力得到一分之外,所有已經在壘包上的跑者每人皆可得到一分。
棒球進攻隊伍的球員必須依序經過四個壘包才能得分,在其他情況下,打者上壘成為跑者之後,必須藉由其他隊友的幫助推進才能得分。但是若擊出全壘打,計分板上分數立刻就增加了,因此全壘打一向是棒球運動中最為人津津樂道的一環。
1920年12月15日國家聯盟公佈了一項數據告訴大家為什麼最近幾年全壘打開始暴增。1919年國家聯盟的比賽總共用了10,248個球,1920年用了27,924個,更早之前是把球打到不能再打時才換球,因此,在這之前的打者全壘打都不多。
最偉大的打者通常很會打全壘打。美國曾有句諺語說:「鳥槍開福特,重砲手開凱迪拉克。」()還有個傳說是:有次有個記者訪問美國球星貝比·魯斯,談到他的薪水比美國總統赫伯特·胡佛還高一事,魯斯回答:「那要看他去年打多少支全壘打囉?」[1]
在台灣,全壘打又稱為紅不讓,由日語棒球術語音譯而來,而日語又是從英語全壘打Home Run音譯而來。
全壘打的種類
除了一般常說的全壘打,某些特定的比賽狀況還有各自的名稱。這類全壘打較為特殊,一個原因是它們不常出現,另外就是它們能為比賽帶來高潮。
場內全壘打
最典型的全壘打,就是打者把球打出球場外野後面的全壘打牆外,並且球飛出去時是在界內[2] 。但是,凡事總是有少數例外的。基本上只要在對手沒有發生失誤的情況下,打者擊球後一舉繞完所有壘包,在野手來得及把球傳回來之前跑回本壘,就是全壘打;這稱為場內全壘打(inside-the-park home run),一般需要打者是個腳程快的選手,而野手要不是某種程度上對球的處理不夠正確,要不然就是球出現了不規則彈跳或因為球場的特性使得球難以處理。而這個處理錯誤不能到被記為失誤的程度,否則規則上打者是無法獲得全壘打記錄的。
滿壘全壘打(滿貫全壘打、滿壘打、滿貫砲、大滿貫)
指打者在滿壘時(一壘、二壘、三壘都有跑者)打出的全壘打,可一口氣得到4分。而場內大滿貫(inside-the-park grand slam)兼具場內全壘打和滿壘全壘打的特性,是非常罕見的情況。
陽春全壘打(陽春砲)
陽春全壘打(Solo Home Run)是指在壘上無跑壘員之情形下,擊球員所擊出之全壘打,只有一分打點。此名稱是從陽春麵引申而來的,形容和陽春麵一樣沒有多餘的配料(只得到一分)。
「首局首打席全壘打」也是屬於陽春砲的一種,因為打出此種全壘打的打者必定為第一局(無論上、下半局)的第一位打者,若為第一球就達成,則為「首局首球首打席全壘打」。
場內滿貫全壘打
就是在場地內的壘包都有人(除了本壘) 打者打出一支不是全壘打的全壘打
再見全壘打
再見全壘打(walkoff home run)是由知名終結者Dennis Eckersley發明的,用來指稱那些立刻結束比賽的全壘打。之所以這樣命名,是因為得了分之後,球員就可以離開("walk off")球場了。要直接結束比賽,必須是後攻球隊在最後一局下半打出全壘打,令比數超前,也向對手先攻球隊說「再見」。
再見場內全壘打(walkoff home run)
代打全壘打
負責代打的打者擊出的全壘打。 通常是在比數落後或平手時才會派上場。
連貫全壘打(Back-to-back)
- 連續二位打者都相繼擊出全壘打時,就是所謂的back-to-back 全壘打。如果二位打者面對的是不同的投手,仍然可視為(合作)連貫全壘打。
- 連續三位打者擊出全壘打時,可以稱為back-to-back-to-back。
- 連續四位打者都相繼擊出全壘打,在大聯盟史上只出現過八次,根據上述模式可稱為back-to-back-to-back-to-back。最近一次發生在2017年7月28日,國民隊的Brian Goodwin、Wilmer Difo、Bryce Harper、Ryan Zimmerman連續4名打者擊出全壘打。1出局後,第6棒Anthony Rendon再跟著開轟,單局五支全壘打也平紀錄。
全壘打紀錄
美國職棒大聯盟
註釋
- 值得一提的是,1928年胡佛競選總統時,魯斯是他的對手艾爾·史密斯的支持者。出處:Marshall Smelser的《The Life That Ruth Built》一書。
- Keating, Peter. . American Heritage]]. October 2006, 57 (5) [2011-07-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7-03-03).
- Kyle Rowland. . Toledo Blade. 2019年4月16日 [2019年4月20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年4月19日).
- . 東森新聞雲. 2019年4月19日 [2019年4月20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