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安全
公共安全是指保护个人、财产、物品不受到灾害或事故等危险的威胁。在不同的社会制度下,对公共安全的认识和评价也不相同。
公共安全大致可以分为自然安全;地震、海啸等;人为安全;社会秩序、治安突发事件(如罪案或工业、交通等事故)。[1]
重要的公共安全機構多半由政府設置,主要有警察機關、消防機關和緊急醫療災難應變指揮系統、(臨時)防災中心。更多方面的公共安全需求以及機構、人員包括但不僅限於以下機構:
参考文献
- . 中国工程科学. 2007年4月, 9 (4): 3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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