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亭论辩

兰亭论辩,指1965年郭沫若发文称《兰亭序》非王羲之所作引发的学术辩论。

历史

1965年6月,郭沫若在《文物》杂志发表文章《由王谢墓志的出土论到兰亭序的真伪》。[1]6月10日至11日,《光明日报》全文转载。郭沫若根据1965年南京出土的《王兴之夫妇墓志》、《谢鲲墓志》等墓志,观点是:传世《兰亭序》的作者并非王羲之,推论《兰亭序》的文章和墨迹均是王羲之的第七代孙智永所依托。7月23日,高二适在《光明日报》上发表《〈兰亭序〉的真伪驳议》反驳这种说法,认为郭沫若以两块碑石而断东晋只有隶书一种字体,孤证不立,偏难概全。8月,郭沫若在《文物》发表《〈驳议〉的商讨》。[2]10月,《文物》发表启功《〈兰亭〉的迷信应该破除》、于硕(郭沫若夫人于立群笔名)《〈兰亭序〉并非铁案》。11月,《文物》发表徐森玉《〈兰亭序〉真伪之我见》、赵万里《从字体上试论〈兰亭序〉的真伪》。12月,《文物》发表李长路《〈兰亭序帖〉辩妄举例》。1973年李长路还写了《〈兰亭〉辩妄举例小补》。1966年第1期的《中山大学学报》发表了商承祚《论东晋的书法风格并及〈兰亭序〉》。

关于《兰亭序》真伪的论辩约进行了五六个月,1965年11月姚文元评新编历史剧〈海瑞罢官〉》发表后,学界的注意力转移到这一方面。

另:南京书法家高二适的文章《〈兰亭序〉的真伪驳议》,相关报刊均退稿。于是高二适将文章寄给章士钊。章士钊将高二适的文章转呈毛泽东。毛泽东看了章士钊的信及高二适的文后,把回信和文章一起发给郭沫若,还写下了“笔墨官司,有比无好”,高二适的文章才得以发表。

后续

1972年郭沫若在《文物》上发表《新疆新出土的晋人写本〈三国志〉残卷》,再次認定《兰亭序帖》必然是伪迹。[3]

1998年8月17日,在南京东郊与王羲之同代的东晋名臣高松墓中,出土了两件楷体墓志。此外,南京及其周边地区先后发现的30多件同时期墓碑上,不仅有隶书,还有行楷、隶楷,说明当时多种书体并存。2003年秋,南京北郊象山又发掘了三座东晋王氏家族墓葬,墓志隶书体带楷意,这些都为正方高二适先生支持一派提供了新佐证。1998年,南京市博物馆再次在南京东郊挖掘六朝古墓群,出土了两方砖质墓志,为东晋侍中、广陵人高崧及其夫人谢氏的合葬墓。东晋名臣高崧卒于公元366年,夫人谢氏卒于公元355年,而王羲之卒于公元361年,可以说,他生活在同一时代。这两块墓志上的书法是楷书体,这就更为这场《兰亭序》真伪之辩,提供了重要佐证。在南京周边,还有三十块左右墓碑,东晋墓碑出土地点也不只是南京,还有在丹阳、马鞍山出土的,从书体上来看,不只是有隶,而且行楷或隶楷兼有。这些考古发现表明:六朝的书体在转型之中,多种书体并存,东晋时期不仅仅只存在隶书,《兰亭序》应该就是王羲之所作,书法家启功晚年在《口述自传》中说:“现在想起来我当时也够胡说八道的了,但不这样写不行。”启功的老师陈垣本来也是主张《兰亭》为真的,此时也只能“赞同”郭沫若的观点,但要他写文章支持,他却搪塞过去了。对于兰亭序的新争论,中国国家图书馆研究员吴元真说:“一个书法家在不同时期写出来的字也会有不同的特点,《兰亭序》确实是王羲之的作品。”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高卫中表示:“《兰亭序》是王羲之的代表作,这一点被历代帝王甚至大书法家们所认同,而就其本身的艺术价值而言,《兰亭序》在中国书法史上的地位是不可撼动的。”

扩展阅读

  • 《兰亭论辩》,本书是双方文章的合集。

参考

  1. 《文物》1965年第6期
  2. 郭沫若:《〈驳议〉的商讨》,《文物》1965年第9期
  3. 《文物》1972年第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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