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

關係結束,通常簡稱為分手失戀,是以死亡外的任何方式終止親密關係。這個詞不太適用於已婚夫婦,已婚分手通常被稱為分居或離婚。蘇西奧巴赫(Susie Orbach,1992)認為,約會和同居關​​係的分手可能會比離婚更痛苦,因為這些非婚姻關係的社會認知程度較低。

模型

已经有若干解释关系破裂过程的心理学模型,许多人认为“关系破裂分阶段”。[1]

导致分手的阶段

L. Lee[2]提出,最终导致分手有五个阶段。

  1. 不满意 – 一方或双方对关系不满意
  2. 暴露 – 双方都相互认识到关系中的问题
  3. 协商 – 双方都试图通过协商解决问题
  4. 解决与转型 – 双方都协商的解决方案去做
  5. 结束 – 提出的解决方案无法纠正问题,未能采取更好的解决办法

分手的循环

Steve Duck概述了关系破裂的六个阶段循环,[3] 包括

  1. 对双方关系不满
  2. 社会退缩
  3. 对不满的原因探讨
  4. 公开承认
  5. 整理记忆
  6. 重塑自己的社会价值观

预示着婚前分手的因素

Hill、Rubin和Peplau[4]找到了5个婚前分手的因素:

  1. 关系中不平等的参与
  2. 年龄差异
  3. 不同的教育诉求
  4. 智力差异
  5. 身体吸引力的差异

链结解除理论

1976年,社会学家黛安·沃恩提出的“链结解除理论”()提到,在关系破裂的动态过程中有一个“转折点”,只有在事后才能发觉。在转折点之后是一段过渡期,伴侣的其中一位会潜意识地知道他们的关系即将终结,但仍坚持一段时间,有时会达到几年。[5]

沃恩认为分手过程对提出者与回应者是不对称的:前者“已经开始悼念关系的失去,并且对没有另一方的生活,在一定程度上已经有了心理准备。”[6] 后者必须追赶:“做出自己从关系中抽出的转变,需要不再对提出者和两人关系抱有幻想,并且合理化分手这件事情” 。[7]

因此沃恩认为“从关系中抽离出来需要对自我在几个层面上重新定义:在私人想法上、伴侣之间以及关系存在于的更大社会背景中”。[8] 她认为“当伴侣定义了他们自己,并且被其他人定义为分开的而且各自独立(作为伴侣不再是身份认同的主要来源)时,链结解除就算是完成了”。[8]

参考文献

  1. Harvey, p. 106
  2. Lee, L. . Journal of Social and Personal Relationships. 1984, 1 (1): 49–73 [2017-07-12]. doi:10.1177/02654075840110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6-10-25).
  3. Steve Duck et al, The Basics of Communications (2011) p. 151 Table 6.2
  4. Hill, Charles T.; Rubin Zick; Peplau Letita Anne. . Journal of Social Issues. 1976, 32: 147–168 [26 September 2012]. doi:10.1111/j.1540-4560.1976.tb02485.x.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2-05).
  5. Vaughan, Diane. .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86. ISBN 0-679-73002-8. p. 81 and p. 218n
  6. Vaughan, p. 60
  7. Vaughan, p. 154
  8. Vaughan, p. 6

參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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