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喜杰
刘喜杰(1962年10月-),吉林前郭尔罗斯人。男,汉族。1978年11月参加工作,1984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3年2月,担任松原市委组织部副部长。1999年3月,任松原市市长助理。2001年3月,任中共白山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2005年4月,任中共白山市委副书记。2006年8月,任白山市副市长、代市长。2007年1月,任白山市市长。2008年5月,任四平市代市长,并于12月正式当选。2010年4月,任中共四平市委书记[1]。2015年11月,任吉林省人民政府秘书长兼办公厅主任[2][3]。
2008年,当选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4]。
2017年6月12日,中纪委网站宣布,刘喜杰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审查。
参考文献
外部链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职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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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李福春 |
吉林省人民政府秘书长 2015年11月—2017年6月 |
繼任: 彭永林 |
前任: 李福升 |
四平市人民政府市长 2008年5月—2010年4月 |
繼任: 石国祥 |
前任: 周化辰 |
白山市人民政府市长 2006年8月—2008年5月 |
繼任: 彭永林 |
中国共产党职务 | ||
前任: 王克成 |
中国共产党四平市委员会书记 2010年4月—2015年10月 |
繼任: 赵晓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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